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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68        证券简称:松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临-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枫溪镇如意路工业区C2-2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卢堃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静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陈立元、章礼文、袁立,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世朋律师、林利欣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松发股份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松发股份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2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世朋、林利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广东松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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