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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下转D42版)

  公司代码:600810                        公司简称:神马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374,861.0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10,279,699.43元(母公司报表口径)。根据公司实际情况,2023年度公司拟以公司2023年年末总股本1,044,178,658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12,780,130股后的股份数1,031,398,528股为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合计派发141,301,598.34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制造业”下属“化学纤维制造业”(分类代码:C28)。

  尼龙是重要的高分子材料,为五大工程塑料之一,在庞大的尼龙材料家族中,尼龙6和尼龙66是两大主要品种。凭借着抗震、耐热、耐磨、耐腐蚀等优异的综合性能,尼龙66被广泛应用于民用丝、工业丝、工程塑料、航空航天等领域,是高端瑜伽服、速干服、弹力锦纶外衣、冲锋衣等民用服装的理想材料,也是实现汽车轻量化的重要材料,在汽车发动机、电器、车体,高铁车体,大型船舶的涡轮、螺旋桨轴、螺旋推进器、滑动轴承等部件上有着广泛应用。

  据HIS报告,全球尼龙66消费中约41%用于合成纤维,59%用于工程塑料。其中在工程塑料领域中,汽车(45%)、电气和电子(16%)、工业机械(11%)领域占比较高。尼龙66在新能源电动车上的平均使用量,特别是在电池和热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将大幅增加。利用材料本身的阻燃性能和力学性能,尼龙66可以使用在电池周边的许多零部件上,在满足使用性能的同时,降低起火爆炸的风险;而一些关键的结构性部件,比如电机支架,尼龙66可以代替金属,在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降低整车重量和能耗,并提高续航里程。

  在纤维领域中,主要包括工业丝与民用丝,其中工业丝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汽车气囊丝、工业输送带等领域,民用丝主要应用于服装、包装带等领域。在新能源以及相关领域,尼龙66工业丝同样大有可为。为缓解新能源车身重量为胎面带来的压力,可以使用尼龙66制作高强耐用的轮胎帘子布。同时,越来越多的车用安全气囊需求,也为工业丝带来了增长空间。此外,随着风力发电的兴起,尼龙66工业丝还能用于制作风力叶片的脱模布。

  近年来,受益于尼龙66研发创新和生产技术取得长足进步以及下游应用的快速拓展,我国尼龙66行业迎来快速发展时期。根据华安证券研究所预测,尼龙66到2025年全国需求量有望达132万吨,2021-2025年年均复合增速为25%;到2030年全国需求量将在288万吨,2026-2030年年均复合增速为17%。其中,中国乃至亚太地区,已成为全球尼龙66增长驱动力,2022年该区域的需求量已占全球50%以上。

  目前,尼龙66的生产规模主要集中在美国、意大利、德国、日本、中国等国家和地区,主要生产商有英威达、奥升德、巴斯夫、神马股份、兰蒂奇、旭化成等。全球尼龙66头部生产厂商占据绝大部分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产能前五的公司产能占比高达80%以上,国内厂商中只有神马股份在全球产能前五公司中占有一席之地。

  公司属于生产销售型工业企业。公司产业结构上横跨化工、化纤两大行业,通过实施一体化战略,形成了以尼龙66盐和尼龙66盐中间产品、尼龙66切片、工业丝、帘子布、尼龙6切片等主导产品为支柱、以原辅材料及相关产品为依托的新产业格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丝、帘子布、尼龙66切片、己二酸、双酚A、PC,其他产品有环己烷、芳纶纤维、阻燃纤维、原液色丝、尼龙6切片、尼龙6民用丝等。

  主要产品及用途:

  1、尼龙66帘子布

  公司主要生产用于半钢子午胎、工程胎、航空胎等差异化高端尼龙66帘子布。公司尼龙66帘子布具有单位质量小、强度高、耐疲劳性、抗冲击等优良性能,是生产飞机轮胎、大型工程胎、轿车轮胎的优质骨架材料。米其林、普利司通等世界著名轮胎集团都是公司的重要客户。

  2、尼龙66工业丝

  尼龙66工业丝是一种通过尼龙66盐连续聚合或切片固相增粘工艺生产的高强力尼龙66纤维。公司的尼龙66工业丝具有耐疲劳、耐冲击、耐摩擦、强力高等优势,主要应用于轮胎帘子布,其他领域还包括安全气囊、帆布(输送带领域)、脱模布、绳索及织带等领域。

  3、尼龙66切片

  尼龙66切片是一种常用的有机高分子材料,具有耐高温、耐腐蚀等优质特性,是制作高强度工业丝、高端民用纤维和工程塑料的优质原材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电器、工程机械、仪表仪器、服装纺织、航空航天等国民经济的重要领域。

  4、己二酸

  己二酸是一种重要的有机二元酸,能够与二元醇、二元胺发生成酯化反应、酰胺化反应等,缩聚成高分子聚合物,主要用于生产聚氨酯及尼龙66系列制品。此外,己二酸还可用于生产增塑剂、胶粘剂、高级润滑油和食品添加剂等,在日常化工产品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

  5、尼龙6切片

  尼龙6是半透明或不透明乳白色结晶形聚合物,由己内酰胺经过聚合反应生产而来,尼龙6切片通常为白色柱形片状颗粒,是尼龙工业链接化工原料和下游应用的中间体。针对不同的应用领域,公司的主要产品分为纤维级、工程塑料级、薄膜级切片。下游注塑应用常见于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电器零部件等,纺丝方面有滤网丝、缝纫线、高档钓鱼线、民用锦纶织品等,应用十分广泛。

  6、双酚A、PC

  双酚A,也称BPA,是重要的有机化工原料,苯酚和丙酮的重要衍生物,主要用于生产聚碳酸酯(PC)、环氧树脂、聚砜树脂、聚苯醚树脂等多种高分子材料。也可用在增塑剂、阻燃剂、抗氧剂、热稳定剂、橡胶防老剂、农药、涂料等精细化工产品。

  PC作为五大通用工程塑料之一,具有透光性好、抗冲击强度高、韧性大、电绝缘性好、使用温度范围宽和尺寸稳定性等优异的性能,广泛用于建筑板材、汽车零部件、医疗器械、航空航天、电子电器、光学透镜、LED照明等领域,应用范围非常广泛,并且有替代其他工程塑料产品市场空间的趋势。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审委2023年第7次工作会议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3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发行数量3,0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00,0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2万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2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完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登记、托管工作。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74号”文同意,公司30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神马转债”,债券代码“11009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1 经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河南省平顶山市尼龙新材料开发区(平顶山中国尼龙城核心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建设中试基地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平顶山神马尼龙材料中试基地有限公司。

  1.2 经2023年6月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股权并受让部分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神马普利9.75%股权,三梭房地产所持神马普利18.95%股权,并拟以零元价格受让尼龙科技拥有的神马普利20.56%注册资本(出资未到位,对应认缴金额4557.17万元)的认缴出资权,其他股东方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对神马普利持股比例将由5.61%上升至54.87%。该项交易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交易前,神马普利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股权交易后,神马普利将从公司参股子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马普利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新增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

  1.3 经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收购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所持融资租赁公司100%股权。该项交易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交易事项完成后,融资租赁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范围新增平煤神马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4 经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的遂平公司10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36,326万元人民币,其中出资到位24,000万元部分以评估值为依据定价,未出资到位12,326万元部分以零元价格转让给受让方)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该项交易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遂平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减少河南平煤神马尼龙材料(遂平)有限公司。

  1.5 经2023年8月1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将持有的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关联方河南平煤神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参股方福建铭弘实业有限公司放弃上述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0%股权的优先认购权。该项交易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将发生变动,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减少中平神马(福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6 经2023年8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河南神马龙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筹建40000Nm3/h焦炉煤气综合利用项目。龙安化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700万元,全部由本公司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报告期,公司合并范围新增河南神马龙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微信或短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在公司东配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5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已于2024年3月18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已于2024年3月18日经公司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律师事务所并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聘期已满,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决定2024年度继续聘任北京众天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负责为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供证券监管部门所要求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法律事务咨询服务,聘期为一年,并支付其年度法律顾问费用5万元,该费用不含差旅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24-024)。

  该议案已于2024年3月1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求,公司决定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229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押汇、贸易融资等。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的情况详见下表:

  为便于履行相关金融业务程序,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授信业务有关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的具体权利义务以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手续为准,本次议案有效期截止至下次议案公告前。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24-02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一、三、四、六、八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3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9号):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82,079,34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7.31元,募集资金人民币599,999,997.33元,扣除承销费用11,320,754.67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588,679,242.66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87,299,922.53 元;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7,547,169.81元后募集资金总额为392,452,830.19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合计为981,132,072.85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79,752,752.72元,已于2021年2月10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其他发行费用1,379,320.13元未从募集资金专户列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此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分别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80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0071号验证报告。

  2021年2月10日,初始募集资金981,132,072.85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信8111101013701262510),2021年使用资金为人民币640,727,965.54元,2022年使用资金为人民币133,582,169.34元,本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108,247,082.3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09,315,658.1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2022年4月18日召开的2022第三临时股东大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38号文《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批准,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000.00张,每张面值100.00元,共募集资金3,000,000,0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的保荐承销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36,000,000.00元后的余额为人民币2,964,000,000.00元。已由中信证券于2023年3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扣除保荐承销费、律师费、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36,352,830.1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3,647,169.8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2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3年3月22日,初始募集资金2,964,000,000.00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信8111101011501631049、华夏15550000004575418、兴业465010100100358173、浙商4910000010120100505343),本年度使用金额为人民币2,238,953,953.31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890,00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38,582,296.7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的制度,履行募集资金分级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1年3月,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账户(账号:8111101013701262510)。

  本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2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保荐机构。公司与中原证券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2023年5月本公司、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于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账户(账号:8111101013701262510)。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3年4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尼龙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尼龙化工”)、河南平煤神马聚碳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碳公司”)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方便子公司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尼龙化工、聚碳公司分别与中信证券、中信银行郑州分行及本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按规定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机构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秘书汇报。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注:其中352,830.19元为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暂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取,13,536,250.07元为募集资金孳息,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为724,693,216.5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了第十一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9,806.6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详见在2023年5月27日《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23-035。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89,000万元(含8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本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神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神马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附表:1、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表1:

  非公开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

  单位: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0810      证券简称:神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李本斌先生、张电子先生、刘信业先生回避表决,也未代理非关联董事行使表决权,与会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二)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与执行情况

  1、 生产经营类关联交易

  (下转D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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