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张霞女士、王述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提名人简历:
张霞,女,汉族,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EMBA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乐山市商业银行党委副书记、行长,乐山农业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王述华,女,汉族,1973年出生,四川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联想集团中国区财务总监,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二、关于增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爱杰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被提名人简历:
王爱杰,女,1971年12月出生,博士后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副教授,澳大利亚国立大学访问学者,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访问学者,比利时根特大学高级访问学者。现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市政环境工程学院教授及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兼职教授,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国家重点实验室(深圳)主任。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11:0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伟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蔡先友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蔡先友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蔡先友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蔡先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及董事会对蔡先友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09: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费功全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982,875.1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1,616,508.85元。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61,76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4,675,200元(含税)。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1.52%。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增选董事的公告》。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2号文《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7,8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874,38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3,367,547.1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452.8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到位,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三)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本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所述。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执行严格审批程序。
2021年3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系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1年3月,本公司、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系募投项目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7月,本公司、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系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实施单位)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公司签订的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数据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1: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019年4月,本公司和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与四川省蒲江县水务局签订《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蒲江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蒲江达海,负责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以下简称蒲江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其股东为本公司、成都蒲江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政府出资代表)、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南京地质工程勘察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除本公司外,其余股东以下简称少数股东)。根据蒲江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蒲江项目预计总投资87,035.19万元,最终以审计结果为准,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758.80万元(总投资的25%),由政府方出资2,175.88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00%,本公司出资18,995.3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87.3%,其余少数股东方出资587.62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2.7%。剩余65,276.39万元为融资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项目资本金21,758.80万元全部缴足。
2020年6月,蒲江达海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蒲江县支行借款54,000万元,专项用于蒲江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收到银行放款26,927.97万元,全部用于蒲江项目建设。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和雨污管网工程,总投资59,614.28万元,计划募集资金投资58,000.00万元。经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变更后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募集资金投资总额调整为46,500.00万元。
注2: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中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上述项目包括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蒲江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于2020年9月投入商业运营。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共包括蒲江县域大兴镇、大塘镇、朝阳湖镇、成佳镇等9个乡镇的雨污管网子项目工程,各子工程较为分散,面临不同的施工环境,取得开工令时间也不同,截止2023年末,蒲江达海已完成配套管网主要路段的施工建设,预计全部项目可在2024年底完成工程施工。
注3: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
2021年11月,雅安海天与雅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雅安海天负责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调减原募投项目“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用于建设新募投项目“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用于“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建设。
注4: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2024年1月29日,经雅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复,该项目于2023年12月4日正式开始商业试运营。截至2023年末,该项目已累计投资11,987.43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入8,898.68万元,预计后续在满足约定条件后尚需以募集资金支付工程款2,601.32万元。2024年2月公司决定对该项目结项。
注5: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
2018年10月,本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宜宾市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并设立翠屏海天,负责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一期)(以下简称象鼻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象鼻项目于2018年12月开工建设,根据2021年3月29日,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翠屏区象鼻污水处理厂进入商业运营的函(翠工管函[2021]10号),批准象鼻项目自2020年10月22日进入商业运营。
象鼻项目2019年收到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根据宜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宜发改发[2018]73号)下发的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资金750.00万元。2020年10月、2020年11月、2020年12月分四次收到四川长江源工业园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宜宾市翠屏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金融工作局)拨付资金合计7,676.10万元。根据2021年3月本公司、翠屏海天与宜宾市翠屏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的特许经营补充协议,以象鼻项目争取到的各级专项资金,由政府方拨付给翠屏海天用于项目建设,工程竣工后经政府审计后的投资总额扣减拨付专项资金后的剩余投资,按照特许经营协议主合同条款执行。
2022年根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公司将象鼻项目结项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52,406,859.71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象鼻项目总投资尚未经政府审计,翠屏海天暂按自有资金投资计算经济效益。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9,231.64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1,659.6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具体情况详见上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20,000万元。
2.本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3.2023年1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2023年3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及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6.2023年12月,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5,000万元。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赎回理财产品5,000万元,之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购买理财产品。
2023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蒲江县域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项目节余金额37,422.7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0,919.14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5,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072.89万元及理财收益430.76万元;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雅安市大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节余金额2,812.03万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601.3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210.71万元;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翠屏区象鼻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节余金额19.58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节余金额18.97万元为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本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董事会席位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9名,其中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增加董事会席位的情况并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公司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加至9名,其中独立董事由3名增加至4名,并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等相关制度修订。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情况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工商登记手续。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8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87,438.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336.7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101.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3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XYZH/2021CDAA60012”《验资报告》。
公司及子公司蒲江达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蒲江达海”)、宜宾市翠屏区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屏海天”)、雅安海天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安海天”)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募投项目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5,273.38万元(含利息等),已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66,580.72万元(不包含发行费用)。
三、募集资金管理与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盛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温江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芳草街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以上银行及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四、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目前,公司共计15,000.00万元(不包含本次金额)闲置募集资金仍在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到期日前将归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仅限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公司承诺,在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到期前,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程加快而需要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部分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以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0,0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余额为13,616.68万元。
六、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16:00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ir@haitianshuiwu.com。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0日披露《海天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下午15:30-16:3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规定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日下午15:3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总裁):费俊杰先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周立先生
财务总监:刘华女士
独立董事:叶宏先生、段宏女士、罗鹏先生
(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4月3日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日下午16: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haitianshuiwu.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28-89115006
邮箱:ir@haitianshuiwu.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03759 证券简称:海天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5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海天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信息请见2024年3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8
-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
(二)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公司4楼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持相关证明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办理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4: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及“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湖畔路南段506号
电话:028-89115006
联系人:海天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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