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006,040.21元, 截至2023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95,784,562.51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0,862,600.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6.16%。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0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24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0人。
(7)2022年经审计总收入213,165.06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1,343.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267.54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5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4,541.58万元,与中国巨石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因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3次。
(2)31名从业执业人员最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人次,行政管理措施2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女士,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为赵文凌,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2年开始为中国巨石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起德、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士敬、独立复核合伙人赵文凌最近 3 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3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2年度审计费用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业务量与中审众环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4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5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要求,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变更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刘燕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就刘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燕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人数空缺1人。
二、增补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杨国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杨国明先生简历
杨国明:男,197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3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0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0日
至2024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审议情况,请参见2024年3月2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6、10、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对第 8.01项议案回避),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第8.02项议案回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受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法人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 可以用邮件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截止日期:2024年4月9日17:00
3、会议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4、联系电话:0573-88181888
联系邮箱:ir@jushi.com
联系人:沈国明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31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在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常张利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本人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审议,全体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66,006,040.21元, 截至2023年底公司可供分配利润1,795,784,562.51元。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3,136,72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00,862,600.20元(含税)。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136,097,519.67元。综合考虑后,拟定2023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根据其2023年度的工作拟确定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分别为110万元和20万元。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工作的业务量决定2024年度的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确认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贸易”)、连云港中复连众复合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连众”)、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新建材”)、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浙江振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浙江恒石纤维基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石新材料”)发生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共计534,26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309,117万元。
在审议与中建材贸易、中复连众、北新建材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与振石集团之下属直接和间接控股公司、振石新材料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十、关联董事回避,非关联董事分项表决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将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在审议公司及子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回避表决,该事项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在审议振石集团及其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张毓强、张健侃回避表决,该事项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370亿元人民币及7.5亿美元总额度内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授信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银行授信另行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20亿元人民币及7.5亿美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对于上述预计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有关担保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具体担保另行审议。
在授权总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内,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孙公司之间分配担保额度。但若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在合计11.60亿美元、3亿欧元、10.00亿日元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货币/利率互换掉期业务、贵金属简单期权交易。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业务开展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业务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2024年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发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类型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在内的本币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方式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定向发行。发行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议案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的期间内,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额度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以一次或分次形式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同意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董事会将该等授权转授予发行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中建材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及其他金融服务。具体包括:
1、存款服务
2024年,公司于中建材财务公司存置的每日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将不超过70,000万元。
2、综合授信服务
2024年,中建材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将不超过70,000万元。
3、结算服务
在协议有效期内,中建材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
鉴于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常张利、蔡国斌、刘燕、倪金瑞回避表决,由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取得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实施对外捐赠总额为698.88万元,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捐赠计划的实施以及捐赠款项支付审批等。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贵金属市场情况,继续择机出售铑粉或铂铑合金,出售价格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参考,可以现货交易市场公开报价为基准向下浮动20%,成交金额连续12个月内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且预计产生的收益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桐乡生产基地配套员工宿舍建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桐乡生产基地配套员工宿舍建设项目。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配套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刘燕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刘燕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刘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提名杨国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张毓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张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张毓强先生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拟聘任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七、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八、听取了《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报告。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2024年4月10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浙江省桐乡市凤凰湖大道31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30-11:30,13:00-15:00)
5、会议内容:
(1) 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审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审议《2023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 审议《关于2023年度审计费用暨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融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发行公司债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4年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的议案》;
(15) 审议《关于终止公司桐乡生产基地配套员工宿舍建设项目的议案》;
(16)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17)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18) 审议《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制度>及配套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19)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20)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21) 审议《关于董事辞职及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四十、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相关事项审议情况的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需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董事增补、经理层聘任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度高管人员薪酬考评方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张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毓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张毓强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张毓强先生辞去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将在公司董事会的战略把控及重大事项决策方面继续发挥作用。
作为公司玻纤业务创始人,张毓强先生自2005年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带领公司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并在全球玻璃纤维行业奠定了领导者地位,为推动中国玻纤产业高质量发展并引领全球行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在把握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公司董事会就张毓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的努力和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工作需要,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国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杨国明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杨国明先生简历
杨国明先生:1973年出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浙江工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巨石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24-029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沈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沈林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沈林先生简历
沈林先生:1979年出生,工程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公司国内生产总监兼计调物流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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