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国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周晓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提前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郝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注: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1、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3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议案1、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维维、马梦祺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0年11月2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的2,821,248股回购股份的用途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226,800股减少为108,405,552股,注册资本将由111,226,800元减少为108,405,552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8日和2024年3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进行申报的债权人需先致电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3月20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时间为此期间工作日9:00-17:00)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华苑新技术产业园区工华道1号智慧山C座贰门五层
3.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2-58330799
5.电子邮箱:jiuri@jiuri.com.cn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为准,请在电子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0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