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4-006
持股5%的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420,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50%,若减持期间有回购、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公告之日,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2,763,400股股份,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2、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已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3、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提前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济南汇盛投资合伙企业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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