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十三楼会议室以电视电话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阳瑾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书面通知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认为:

  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2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限期为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3年7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6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故提请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1日)。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延期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在公司十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的方式发出。

  出席会议董事达到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已于2023年6月15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的审核,并于2023年7月20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6号)。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不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推进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1日),并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将于近日届满,为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授权事项保持不变,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12个月(即延长至2025年3月2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勘设股份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延长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号)。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决议相关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前述第1、2项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勘设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4-013号)。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603458        证券简称:勘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公司17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8日

  至2024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络(www.sse.com.cn)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7日(9:00-11:30;13:30-16:00)

  (二)登记地点及信函邮寄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邮政编码:550081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传真:0851-85825757

  (三) 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东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及信函应在2024年4月7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关大道附100号

  (2) 邮政编码:550081

  (3) 联系电话:0851-85825757

  (4) 传真:0851-85825757

  (5) 电子邮件:yuhai@gzjtsjy.com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