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5 证券简称:天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3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签字会计师变更的基本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郭文令先生为项目合伙人、罗静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沈大智先生为项目合伙人、俞翔先生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完成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沈大智先生和俞翔先生。
二、 本次变更后签字会计师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沈大智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翔先生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沈大智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俞翔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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