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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市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实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534,300股,占公司总股本3.38%,上述股份为公司 IPO 前取得,已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市流通。杭实集团一致行动人浙江华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上述股份通过杭实集团协议转让获得。(详见2023-066号公告)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杭实集团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01,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集中竞价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若此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计划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杭实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公司将根据商业投资原则,审慎制定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的股票减持计划,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转让部分或全部发行人股票。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协议转让、集中竞价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底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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