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09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570,514,08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为氯化钾、碳酸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深耕氯化钾化肥产品领域,已历经20年的发展历史,依托公司拥有的青海察尔汗盐湖724.35平方公里的采矿权,开采察尔汗盐湖的晶间卤水为原料生产氯化钾,现为国内氯化钾行业第二大生产企业、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之一。公司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提高盐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盐田摊晒制取光卤石过程中排放的老卤作为原料,从超低浓度卤水中制取电池级碳酸锂。
(1)氯化钾产品:氯化钾是一种无机化合物,化学式为KCL,白色晶体,外观如同食盐,无臭、味咸。钾肥是以钾元素为主要养分的肥料,根据化学成分可以分为含氯钾肥和不含氯钾肥两大类。含氯钾肥即氯化钾,是易溶于水的速效性钾肥,其中钾含量 50%-60%(以氧化钾计),可作为基肥和追肥使用。其应用领域主要为:钾肥产品中,氯化钾占主要市场份额,同时氯化钾的下游应用以农业为主,表观消费为复合肥。农业生产中钾肥施用范围广,适宜禾谷类及各种经济作物。禾谷类是主要的钾肥施用作物,玉米、稻谷和小麦合计占比达到42%,蔬菜水果、糖类、油棕等经济作物及豆科作物也施用钾肥,在具有灌溉条件、排水状况良好或多雨地区大多数作物都可施用氯化钾。
(2)电池级碳酸锂产品:锂是世界上最轻的金属,是电位最负的金属,也是电化当量最大的金属,由锂组成的电池性能最高。由于锂具有各种优异性能,被称为“白色石油”“二十一世纪的能源金属”“工业味精”“明天的宇航合金”,战略地位显著。锂上游矿产资源主要来自锂辉石、锂云母和盐湖卤水提取。其应用领域主要为:锂的下游消费,按行业主要分为锂电领域和传统领域(工业需求)。锂电需求主要包括消费领域(3C数码消费品)、新能源汽车和储能。工业需求包括玻璃陶瓷、润滑及冶金等常规用途,以及新材料领域中深加工锂产品以生产新型合成橡胶、新型工程材料、陶瓷和稀土冶炼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股东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向叶亚峰协议转让公司50,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事项已于2023年2月8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永鸿实业向郑佐娉协议转让公司51,4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事项已于2023年2月16日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永鸿实业协议转让前述股份后还持有公司股份72,04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3)。
2、2023年3月7日,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金泰工贸”)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40.8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工贸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4%的股权;2023年3月22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拉萨开发区东义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6亿元人民币向东义资本购买其所持国能矿业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19)。
3、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已回购股份9,920,991股后的1,570,514,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693,518.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的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3-023)。
4、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920,991股后的股本,即1,570,514,0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6,411,265.60元(含税)。并于2023年8月24日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的权益分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2023-047)。
5、2023年7月24日,公司参与认购的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的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收到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西藏自治区改则县麻米错盐湖矿区锂硼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23]3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6、2023年7月29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26,574,228股的30%即7,972,268股股票解除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藏格投资”)与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兴陇”)签署了《质押证券处置协议》,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4,2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6%)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转让给光大兴陇,非交易过户完成后西藏藏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361,588,4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8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54)。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0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4年3月2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副董事长肖瑶先生主持,董事张萍女士、独立董事胡山鹰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肖瑶先生汇报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在2023年度充分、有效的执行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的完成了2023年度的经营目标,报告内容真实客观的反映了2023年度公司管理层的主要工作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公司独立董事刘娅女士、胡山鹰先生、王作全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刘娅女士、胡山鹰先生、王作全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在对2023年度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系统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变化因素及公司战略规划和董事会对年度预算的总体要求,提出合理、可行的预算,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该报告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肖宁先生、肖瑶先生需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贡献奖金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根据《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董事年度履职情况等确认2023年度董事绩效考核、贡献奖金及董事长、副董事长2024年薪酬发放方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该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了表决。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绩效考核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董事肖瑶先生、方丽女士、张萍女士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认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建红女士具有履行职责所必备的能力和阅历,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条件,同意提名增补朱建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上述额度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公司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其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19楼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5、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5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报酬。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执行事务合伙人:郭澳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04日
主要经营场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85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41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22人。
3、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经审计)59,235.5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3,832.6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11.85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9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8,123.04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2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656.56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无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无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程正凤,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注册会计师,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栋清、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畅、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程正凤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在相关业务的处理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2024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并将续聘事项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2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3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1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2024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因而议案9.00不适用累积投票制度。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19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雪
电子邮箱:2671491346@qq.com
联系电话:0979-8962706
传真:0979-8962706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408”。
2、投票简称为“藏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召开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4年3月10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第九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4年3月20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全体监事在2023年度内认真履职,依法独立行使权利,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多种形式,对公司的财务情况、依法运作情况、经营决策程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是在对2023年度各项工作总结、分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度整体经营计划、行业发展状况、市场变化因素情况下,提出了合理、可行的预算方案,符合公司持续经营和发展实际。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以及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和相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认为:公司结合目前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并不断修订涵盖公司经营管理各环节且适应公司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完整,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合理,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2023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交易总金额未超过相关预计金额;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绩效考核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绩效管理制度》等公司相关规定以及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监事年度履职情况等确认了2023年度监事薪酬考核并制定了监事会主席2024年薪酬发放方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需直接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并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3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773,772,594.67元(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19,880,869.1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32,918,793.20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760,969,504.48元。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4,432,918,793.20元。
鉴于公司目前稳健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肖宁先生提议,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80,435,073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20,991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920,991股后的股本,即1,570,514,0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6,411,265.60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74%,占当期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28.34%,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目前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经公司2023年8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股份9,920,991股后的股本,即1,570,514,0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以2023年8月23日为2023年半年度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向全体股东合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256,411,265.60元(含税)。
综合计算上述预计派发的现金红利以及中期已派发的现金红利,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2,512,822,531.20元。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4-018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行,经公司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新沙鸿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朱建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朱建红女士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朱建红女士任职资格合法,聘任程序合规,其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朱建红女士简历
朱建红女士,汉族,生于1976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8年7月-1999年7月在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任培训生;1999年7月-2003年5月在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证券部工作;2003年5月-2007年1月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2007年1月-2015年4月任江苏沙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副总经理、董事;2015年4月-2016年3月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2016年3月-2017年4月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2005年12月起任张家港宏昌高线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年1月起任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6年4月起任江苏沙钢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起任张家港景德钢板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起任张家港沙太钢铁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起任张家港市虹达运输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起任江苏沙钢荣盛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7年4月起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财务部部长;2017年5月起任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起任江苏沙钢高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年3月起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0年6月起任张家港市沙钢集团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11月起任沙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建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朱建红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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