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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8,581,27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535,480,263.6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主要经营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和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项目,对外销售煤炭和电力;公司业务涉及煤炭和电力两个行业。

  1.煤炭行业:

  2023年,国内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46.58亿吨,累计同比增长2.9%,动力煤商品煤产量约37.0亿吨左右,增速3.0%。安徽省累计生产原煤1.12亿吨,日均产量约31万吨。2023年,我国共进口煤炭4.74亿吨,同比增长61.8%,其中动力煤约3.7亿吨,同比增加1.4亿吨,创历史新高。国内煤炭市场总体较好,需求端电煤需求表现较强,非电用煤边际改善。2023年煤炭消费呈明显增长态势,电煤需求表现较强。

  电用煤方面:2023年我国动力煤商品煤消费量40.0亿吨,同比增长5.3%。其中,电力行业消费增速较快,同比增长6.0%。一方面疫情过后第三产业用电带动整体用电量维持较快增长,另一方面2023年受蓄水不足、降水偏少等因素,1-7月水电发电量同比偏低,煤电兜底保供作用凸显。2023年,全国累计发电量同比增长5.2%。其中火力发电量同比增长6.1%;水力发电量同比下降5.6%,风电、太阳能保持较快增长。

  非电用煤方面:2023年我国化工用煤保持高位,同比增速为4.6%,尤其下半年,随着煤化工产品价格上行,下游终端主动补库,在电煤需求淡季对动力煤消费产生较大支撑。但下半年以来炼焦煤市场与动力煤市场走势出现明显分化。动力煤市场价格总体表现为波动上行;国内能源消费总量比上年增长2.9%,非化石能源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较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煤炭比重提高0.2个百分点,煤炭消费量增长4.3%。煤炭稳产增供工作成效显著,全国煤炭经济运行总体保持平稳,市场经历了国际能源危机、极端高温干旱气候、需求超预期释放等多重不稳定因素叠加影响,煤炭企业深入落实能源保供责任,加快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产销量快速增长;煤炭进口降幅收窄,社会存煤水平显著提升,煤炭市场供需基本平衡。

  地理区域上,煤炭产能主要集中在晋陕蒙新地区,运输方式以铁运、水运为主。公司所处安徽地区煤炭产能集中在两淮四大煤企,生产规模比较稳定,随着全国范围内铁运、水运条件的优化完善,晋陕蒙新销往华中、华东地区的运输成本将显著下降,将引发安徽煤企部分传统销售区域市场的激烈竞争。

  2.电力行业:

  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3.6%、6.4%、6.6%和10.0%,同比增速逐季上升;受2022年同期低基数以及经济回升等因素影响,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速明显提高,四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为6.8%,与三季度的两年平均增速接近。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延续快速增长势头,第二产业用电量增速逐季上升,第三产业用电量恢复快速增长势头,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低速增长,全国31个省份用电量均为正增长,西部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截至2023年底,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从分类型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趋势持续推进。其中,电力投资快速增长,非化石能源发电投资占电源投资比重达到九成,新增并网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超过2亿千瓦,并网风电和太阳能发电总装机规模突破10亿千瓦,水电发电量同比下降,煤电发电量占比仍接近六成,充分发挥兜底保供作用,火电、核电、风电发电设备利用小时均同比提高,跨区、跨省输送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较快增长。

  2023年,安徽省能源供需形势平稳有序,能源结构持续优化,电力需求快速增长。全年全社会累计用电量3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电力保供能力稳步提升。截至2023年底,全社会发电装机达1.08亿千瓦,较上年末增加1598万千瓦;全社会累计发电量352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分品种看,火力、风力和太阳能发电均保持增长态势,增速分别为10.3%、23.7%、6.8%,水力发电量下降32.8%。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华东地区大型煤炭、电力综合能源企业之一,所属煤矿、电厂分布在安徽省内,其中煤炭生产、销售在安徽省内处于中等规模,发电效率居于安徽省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以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和火力发电为主的能源项目,对外销售煤炭和电力。截至2023年末,公司共有5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分别为:新集一矿(180万吨/年),新集二矿(270万吨/年),刘庄煤矿(1100万吨/年),口孜东矿(500万吨/年),板集煤矿(300万吨/年),生产矿井合计产能2350万吨/年。公司控股利辛电厂一期(2*1000MW)和在建利辛电厂二期(2*660MW),筹备建设上饶电厂(2*1000MW)、滁州电厂(2*660MW)、六安电厂(2*660MW),参股宣城电厂(1*660MW,1*630MW),拥有新集一矿、二矿两个低热值煤电厂。

  公司生产煤炭销往安徽省内及省外周边区域,主要用于火力发电、化工等行业,运输方式以铁运为主,汽运为辅,在区域内市场占有率长期保持稳定,积累了丰富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控股的利辛电厂为大型坑口电厂,2023年度公司积极布局售电市场,利辛电厂发电效率、盈利能力均居于安徽省前列。

  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点做好深化内部改革,紧抓布局优化和生产组织,强化经营管控,狠抓降本增效,拓展煤电联营规模等各项工作,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形势的总体稳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5亿元,同比增幅7.01%;营业成本77.50亿元,同比增幅12.10%。报告期实现利润总额34.3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09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37.96亿元,资产负债率59.15%。

  1.1  主营业务分析

  1.1.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高于同期,支付的各项税费低于同期。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基建资金投入大幅高于同期。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多,同时带息负债规模同比下降,偿还到期借款同比减少。

  1.1.2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煤炭采掘业:

  ①人工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9.80%,主要原因是生产人员工资上涨,同时工资及社保基数调整。

  ②电力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9.84%,主要原因是电费结算方式变更,各矿(除板集煤矿)多结算20天电费。

  ③折旧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0.45%,主要是设备升级改造加大投入,影响折旧费用增加。

  ④安全生产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2.60%,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自2022年12月起新集一矿、刘庄煤矿安全费用的计提标准由30元/吨提升至50元/吨。

  ⑤塌陷费较上年同期增长16.31%,主要是塌陷面积增加,影响塌陷补偿费用增多。

  火力发电:

  ⑥生产成本总额313,145.3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18%,生产成本主要集中在燃料成本,较同期降幅3.87%。

  1.1.3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1.4  煤炭储量情况

  

  1.1.5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1.1.6  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1.7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1.2  行业格局和趋势

  1.宏观经济层面

  2023年,面对复杂多变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国政府有效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激发和增强社会活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国内生产总值超过126万亿元,增长5.2%,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科技创新实现新的突破,改革开放向纵深推进,安全发展基础巩固夯实,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迈出坚实步伐。

  2024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2.行业竞争格局

  从煤炭行业来看,近年来,在应对气候变化和地缘博弈的大背景下,全球能源安全面临持续威胁,能源体系发生深刻变革,绿色低碳转型深入推进,能源安全问题凸显。尽管煤炭在能源消费总量中的占比有所下降,但基于我国资源禀赋和能源安全考虑,煤炭、煤电在我国能源消费中的主体地位仍未改变,依然是守护能源安全的“压舱石”、“稳定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原煤产量46.6亿吨,同比增长2.9%,创历史新高。其中,全国原煤产量超亿吨企业为8家,比上年增加1家,原煤产量合计22.3亿吨,较2022年增加0.7亿吨,增长3%;全国原煤产量超过5000万吨企业集团达到17家,产量合计27.9亿吨,较2022年增加0.7亿吨,增长2.6%。总体看,随着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行业集中度持续提升,大型煤企市场话语权进一步增加。

  从电力行业来看,2023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9.22万亿千瓦时,人均用电量6539千瓦时;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7%,增速比2022年提高3.1个百分点,国民经济回升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电力生产供应方面,全国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人均发电装机容量首次历史性突破2千瓦/人。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占总装机容量比重在2023年首次超过50%,煤电装机占比首次降至40%以下。

  3.行业发展趋势

  从煤炭行业来看,展望2024年,在当前国际、国内政治及能源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保障能源安全仍是持续稳定发展经济的重中之重,预计国家相关决策部门将以更加战略的眼光谋划和解决煤炭行业发展的中长期问题,包括继续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进程、进一步优化煤炭中长协定价机制,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保供与节能、成本与价格等多元关系,保障行业发展行稳致远。

  从电力行业来看,到2024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预计达到32.5亿千瓦,同比增长12%左右,2024年新增发电装机将再次突破3亿千瓦,其中,新能源发电装机将再次超过2亿千瓦。在新能源发电持续快速发展的带动下,预计到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发电累计装机规模将达到13亿千瓦左右,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上升至40%左右,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用能电气化等因素,预计2024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9.8万亿千瓦时,比2023年增长6%左右。预计2024年全国统调最高用电负荷14.5亿千瓦,比2023年增加1亿千瓦左右。

  1.3  公司发展战略

  “十四五”期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把握安徽省打造皖北能源基地和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 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践行“安全高效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改革创新发展”理念,构建完善以煤炭、煤电、新能源为主,能源综合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将公司打造成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

  1.4  经营计划

  “十四五”期间,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积极融入国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淮河生态经济带,把握安徽省打造皖北能源基地和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的发展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 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践行“安全高效发展、绿色低碳发展、改革创新发展”理念,构建完善以煤炭、煤电、新能源为主,能源综合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的新格局,将公司打造成华东地区多能互补、绿色低碳、智慧高效、治理现代的能源示范企业。2024年,公司计划商品煤产量1,820万吨,发电量115亿千瓦时,坚定不移走好高质量发展之路,全面完成各项任务指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以保安全、守底线为前提,筑牢长治久安坚实基础

  坚定“零死亡”目标不动摇,狠抓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二要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三要不断提升系统的可靠性。四要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五要加大安全监管和问责力度。六要强化地面安全管理。七要强化干部作风建设。

  二、以稳生产、提效率为目标,推动煤电生产量质齐增

  以单进提升为龙头,重点抓好布局优化、采区设计、效率提升、技术创新、装备升级等工作落实,保障矿井高产稳产能力。一要坚持长远战略,规划生产接续。二要科学优化系统,促进效率提升。三要抓好单产单进提升,促进矿井稳产高产。四要抓好煤质管理,实现稳步提升。五要聚焦“四新”应用,助力提质增效。重点做好刘庄煤矿盾构机作业线建设、新集二矿选煤厂智能干选改造等工作。六要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工时利用率。七要强化电厂管理,确保应发尽发、能发满发。

  三、以强经营、增效益为抓手,持续提升经济运行质量

  聚焦国资委“一利稳定增长,五率持续优化”考核导向,持续加强经营精益化管理,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任务。一要全力以赴增收创效。从“量、质、价”上下功夫,努力提高产品产量、质量、价格,实现综合收益最大化。二要多措并举节支降本。做好预算约束、物资采购、工程造价、修旧利废、仓储压降等工作,切实降低公司生产成本。三要加强财务精益化管理。四要严格考核兑现。

  四、以抓改革、求创新为突破,提高国企核心竞争能力

  严格贯彻落实国资委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扎实推进企业改革相关工作。一要积极推进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二要纵深推进市场化运营。三要深入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四要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五、以谋发展、促转型为重点,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加快推进火电、新能源项目进度,扎实推动“两个联营+”工作落地见效。一要积极推进新能源项目落实落地。最大限度利用自有资源和煤电配套政策,获取新能源社会资源,努力实现新能源产业快速大发展。二要加快推进火电项目进度。确保板集电厂二期2024年达标投产;上饶电厂、滁州电厂一季度正式开工建设,六安电厂上半年正式开工建设。三要研究布局战略新兴产业,努力打造产业新模式,创建多能互补、产业协同的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六、以办实事、惠民生为宗旨,凝聚职工团结奋进力量

  持续巩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改善民生,聚焦解决职工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七、以树形象、聚合力为导向,展现中央企业良好风貌

  积极协调地企关系,最大限度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营造和谐的政企环境,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一要重树良好社会形象。二要营造和谐地企关系。三要持续深化“法治央企”建设。四要加强重大风险管控。

  当前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压力加大,煤炭、电力和市场的不确定因素依旧存在,上述经营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根据公司实际做出适当调整。本报告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24-007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四次董事会于2024年3月9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在淮南市采取现场与视频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志根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董事会认为:2023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遵循“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和“两个联营+”发展思路,锚定年度任务,抓班子、带队伍、稳安全、保生产、谋改革、促发展、正风气、树形象,开启了煤炭、煤电、新能源“三业协同”发展新格局,多项生产经营指标创历史新高,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高质量完成了公司董事会2023年确定的各项经营目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4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生产原煤2139.99万吨、生产商品煤1936.91万吨,销售商品煤1968.61万吨;2023年,公司累计发电104.79亿度(含瓦斯发电),上网电量98.95亿度,其中利辛电厂发电103.93亿度,上网售电量98.72亿度。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45亿元,实现利润总额34.3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09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96亿元,每股收益0.814元。2023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362.95亿元,负债总额214.70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59.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135.19亿元。

  2024年,预计公司商品煤产量1820万吨,发电量115亿度。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1,056,481,451.34元(人民币,下同),扣除法定盈余公积金59,039,773.21元(扣除后母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公司总股本50%的法定上限),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11,579,453.54元,减去本年度分配现金股利284,959,598.00元,故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4,924,061,533.67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88,581,270.0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4,535,480,263.67元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因目前公司处于新发展阶段,为加快煤电一体化建设进度,公司新建煤电和新能源项目、煤矿改扩建和安全技改项目及偿还有息负债等对资金需求较大。剩余未分配资金将用于满足补充流动资金和2024年度资本性投入的资金需求,同时减少银行贷款,节约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股东的长期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56,993.25万元,实际发生56,774.93万元,比计划减少218.3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后勤服务未实施。

  根据测算,公司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59,836.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何为军、彭卫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额度未超出《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的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3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煤”)及其控股公司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792,228.91万元,实际发生578,940.66万元,比计划减少213,288.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司部分采购设备、物资未到货结算,以及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煤炭购销业务金额下降。2023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其中贷款预计不超过100,000.00万元,实际发生50,000.00万元,比计划减少50,0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度现金流较充足;2023年度存款日均余额91,784.57万元,未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

  根据测算,预计2024年度将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总额为699,915.00万元,其中中国中煤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贷款及委托贷款不超过150,000.00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产生设备、物资材料交易不超过99,404.00万元,中国中煤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50,511.00万元,公司与中国中煤控股企业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金额的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162.08万元(含税,下同) ,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2.0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2024年,公司安排投资计划69.2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计划54.87亿元,技术改造及更新投资计划12.72亿元,科技创新及信息化投资计划1.62亿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24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2024年,公司(含本部及各子公司)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信用证融资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140亿元资金,该融资额度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中煤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为确保公司在中煤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公司对其金融业务、内部控制、经营资质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王志根、郭占峰、吴凤东、王富有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公司认为: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者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具体内容详见《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控体系工作相关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央企业合规管理办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相关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公司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同意公司编制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企业内控体系工作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重大经营风险预测评估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合规管理工作报告》《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情况的报告》。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试行)》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及有关收入分配政策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作为“双百行动”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实行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同意公司制定的《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操作指引相关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修订。本《实施方案》考核周期为3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实施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施方案(修订)》(中煤新集〔2022〕237号)同时废止。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目标值,并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公司经营管理层签订任期和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对本议案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本次《公司章程》修改完成后全权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进行修订。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选聘和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同步废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202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名称并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风险识别与防范能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更名为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事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同意公司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并形成《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工作细则》。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同步废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其他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防止大股东占用资金管理办法》《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及衍生品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修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原《公司管理层证券交易守则》同步废止。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制定《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在安徽省六安市六安电厂项目部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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