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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瑞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属于“C33金属制品业”。截至2024年3月1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金属制品业(C33)”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61倍。本次发行价格21.7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摊薄后市盈率为18.7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61倍,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0.2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作出投资。

  中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3,683.201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证监许可〔2023〕2070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决定,本次发行数量3,683.201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深证上〔2020〕34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及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实施;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申报价格高于25.25元/股(不含25.25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申报价格为25.25元/股,且拟申购数量小于930万股(不含93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以上过程共剔除82个配售对象,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58,1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5,730,840万股的1.0142%。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4年3月25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4年3月25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跟投。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7,366,40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286,239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7.07%。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1,080,163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5、本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4.1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3.0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8.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7.44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本次发行价格为21.73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中瑞股份所属行业为“金属制品业(C33)”。截至2024年3月19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33 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6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2024年3月19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静态估值水平如下: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2024年3月19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在计算可比公司2022年对应的静态市盈率平均值时,因震裕科技静态市盈率异常于科达利、金杨股份,故在计算时作为极值剔除。

  本次发行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①市场地位领先,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坚持定位于中高端产品市场,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智能家居等动力型锂电池行业的优质客户和知名客户。公司与LG新能源、能元科技、比克电池等国内外行业领先锂电池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产品广泛应用于特斯拉等新能源汽车,小牛、哈啰、雅迪等品牌电动自行车,戴森、TTI、博世等品牌电动工具,以及数码3C类产品,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较高的市场美誉度。根据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统计,公司圆柱型锂电池盖帽产品2019年度、2020年度市场占有率均排名国内第一;根据起点研究院(SPIR)统计的全球圆柱锂电池出货量数据,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组合盖帽产品销量占全球圆柱锂电池出货量的比例分别为15.33%、15.75%,具有领先的市场竞争地位。

  公司生产的锂电池组合盖帽作为锂电池的安全组件,产品在切断电源和电池爆开时具有稳定性和一致性,为锂电池的安全使用提供保障措施。公司在产品的选材、工艺设计等方面有充分的考量,生产的锂电池组合盖帽各个配件之间的兼容性较好,体现出较好的电池密封、断电和防爆效果。公司与众多行业龙头客户包括LG新能源、特斯拉、比克电池、能元科技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关系,公司技术积累、研发实力、产品质量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

  ②产品布局丰富,增长空间广阔

  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强动力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的技术研发,全面提升公司产品的技术和工艺水平,尤其是行业前沿的4680锂电池结构件的开发和生产;同时,公司拓展产品种类,优化并量产圆柱锂电池钢壳等产品,为客户提供更加丰富的锂电池安全结构件解决方案,从而保持公司的行业竞争优势,把握全球动力锂电池市场快速增长的发展机遇。

  在国内市场,公司巩固在新能源汽车、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用动力锂电池安全结构件市场的优势地位,与国内优质锂电池企业、主机厂合作开发新能源汽车等用锂电池结构件;在国际市场,公司持续扩大对LG新能源、特斯拉等国际优质客户的销售规模,并进一步开拓欧洲市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在全球零碳竞赛加速的背景下,新能源汽车、3C类产品、储能等产品市场需求持续增长,相关技术不断成熟,消费者观念转变等因素综合作用,将推动锂电池行业在未来3-5年成长为万亿级市场,这为锂电池产业链企业创造了巨大的市场空间。根据GGII预测,2025年全球锂电池市场出货量预计将达到1,165GWh,国内锂电池出货量将达到611GWh,锂电池市场未来的增长潜力有利于锂电池产业链企业的发展。

  ③技术优势突出,产品质量优异

  公司系国内较早从事锂电池组合盖帽研发和生产的企业之一。经过十余年的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公司在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和制造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沉淀和人才储备,为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积极与国内外行业领先企业开展深入的技术交流与合作,不断对新产品、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创新,显著提升了公司锂电池安全结构件的质量品质。例如,在2009年之前,针对圆柱锂电池封口零电位、气密性较低等问题,公司率先研发出Z结构组合帽并申请了专利保护,在成功解决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有效提升了圆柱锂电池的气密性水平;公司创新性地在密封圈及隔离圈导入PBT材料,显著提升了电池在高温使用环境下的安全性能,拓展了圆柱锂电池的应用领域。

  公司核心技术及核心竞争力体现在圆柱锂电池精密安全结构件研发、设计、制造的全流程环节,核心技术主要包括产品研发及结构设计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技术、产品制造及生产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检验、可靠性试验等技术,可最大程度提高公司组合盖帽的加工精度和一致性,保证锂电池在不同使用环境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公司研发的锂电池多重保护结构件技术,在保证电池密封性的前提下能够保障电池在各种工况下长期稳定使用,并可在电芯过度充电、外部短路等危险情况下防止电池持续反应伤及人员或设备;公司的强通流能力、微欧级阻抗安全结构件技术通过精准的结构设计、合理的材料选取及高精度的制作工艺,能够使结构件具备在长期大电流环境的通流能力,满足电动汽车的快充及快速启动方面的需求;公司的高容量动力电池安全结构件技术通过创新的结构设计,可以在有限的电池空间内提升电池可靠性和安全性,使得高能量密度的电芯能够满足高安全、小空间的技术要求。

  技术创新历来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基于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积累,公司具备多种圆柱锂电池安全结构件的开发能力,并已掌握包括锂电池多重保护结构件技术在内的多项核心技术,能够更好地实现电池防渗漏、安全防爆、断电保护等多方面的功能。截至2023年7月31日,公司拥有授权专利69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62项,公司主要产品均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保护。

  在生产制造方面,锂电池组合盖帽作为精密安全结构件,关系到电池的安全使用,起到电池封闭、提供安全阀门、正极导电端子的作用,因此,对产品的精度、安全性、一致性、稳定性要求高。公司采购了国际先进设备,包括日本、瑞士高速高精密冲床、高精密高射速注塑机、全自动组装焊接一体机、德国线焊机、日本激光焊机、全自动铝片清洗机等,并配备了完善的测试仪器和检测设备,实时检测产品的合格率,从而快速制造可满足客户需求的高品质产品。公司的组合盖帽产品已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公司行业领先的产品设计能力保证了产品优异的密封性能、低阻抗、抗震性,保证了优异的产品质量。

  本次发行价格21.7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8.7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4年3月19日(T-4日)发布的“C33 金属制品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3.61倍,亦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0.29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3)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92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个数为6,090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6.39%,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5,530,64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6.51%,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547.95倍。

  (4)提请投资者关注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

  (5)《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89,460.64万元,本次发行价格21.73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80,035.96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8,309.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1,726.8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低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机构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有效认购倍数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7、按本次发行价格21.73元/股、发行新股3,683.2010万股计算,发行人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80,035.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09.1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71,726.83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8、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9、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概括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10、网下投资者应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4年3月27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3月27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11、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12、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中国证券业协会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

  13、每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凡参与初步询价的,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本次发行申购,任一投资者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所有参与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投资者均不得再参与网上申购;单个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合格账户进行申购,任何与上述规定相违背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

  14、网下、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的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请见《发行公告》中“二、(六)回拨机制”。

  15、本次发行结束后,需经深交所批准后,方能在深交所公开挂牌交易。如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

  16、本次发行前的股份有限售期,有关限售承诺及限售期安排详见《招股意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17、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18、请投资者务必关注风险,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有效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申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19、拟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投资者,须认真阅读2024年3月15日(T-6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0、本投资风险特别公告并不保证揭示本次发行的全部投资风险,建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常州武进中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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