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23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
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针对2023年度履职情况作《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加盖法人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登记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七)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八)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25-84916610
传 真:025-84916688
邮 箱:gaojian@canatal.com.cn 或 xujy@canatal.com.cn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一切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凭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原件进入会场;
3、凡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记者须在股东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17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3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64元,共计募集资金31,9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544.9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423.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11.9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011.1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23号)。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26号)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的部分)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7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发行手续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1.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328.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0)00088号)。
3、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322.138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127.42万元。2023年3月9日,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1,289.54万元保荐承销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余款人民币89,837.88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及登记费用等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51.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386.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3)00027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投资于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项目建设周期2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按照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和轻重缓急将募集资金投入上述项目,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二、三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361.8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4,230.11万元;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80.03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349.8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41.9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4,579.95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24,949.1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9,765.29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208.41万元;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975.94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39.5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0,741.2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347.98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9,935.1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3、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1,481.62万元,2023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804.92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1,481.62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共1,804.92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9,709.9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理财产品收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分别与中信银行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原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月14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南京市分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12月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于2020年8月1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于2020年10月21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楷德悠云数据有限公司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4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2年1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以上额度内具体实施本次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相关事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2)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3)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通过项目建设,公司将对原有营销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进行升级和完善,并根据业务需要新增和设立区域分公司和售后服务机构。公司按区域将市场划分为华南、华东、华北、华中、西南、西北、东北等七大板块,选取区域内的核心城市作为区域中心,以开拓和协调区域内营销工作。公司计划在各区域中心建设营销中心,长期上看降低了公司日常运营成本。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二)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公司拟装修改造现有办公楼的部分共计4,000平方米的区域,同时购入各项研发、测试设备、应用软件及公用工程设施,引入新增研发人员用于该研发项目建设,主要研究方向为IDC机房一体化解决方案、磁悬浮冷水机组、机房空调、热管系统等核心产品的性能优化升级以及机房专用空调换热器效率提升方面的基础课题,项目建成后形成以低温风冷冷水机组实验室、震动实验室、噪音实验室为核心的3大实验室,辅以EMI/EMC检测中心和机房一体化体验中心。项目有助于公司不断保持和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因此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对供应商的付款安排,2020年支付了供应商尾款,截至2020年9月30日,对该项目的相关款项已全部支付完毕,节余募集资金为144.45万元,公司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出现项目募集资金节余原因: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以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较好的控制了采购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决议,公司将“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中信银行栖霞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含募集资金理财到期后理财本息)全部转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原用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存储和使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全部建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现将该专户用于“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①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
该项目拟在公司现有土地上和厂房基础上,对原有机房空调生产基地改造升级,同时新建机房空调和冷水机组产品线生产基地。由于政府对公司所处区域土地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②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
该项目部分投资需要在“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基础上进行投资建设,由于前述项目推迟,导致该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③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时市场环境、行业发展趋势、营销布局等因素做出的,由于经济环境的变化、业务战略、市场业务区域、人员结构的调整等原因,该项目投资进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19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0年12月31日,将“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4月17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1)“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原因
该项目建设系为了完善服务网络的覆盖、加强服务能力,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体系和服务规范,从而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以提升客户满意度。但由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时间较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情况不断变化,各销售区域实际投资需求也在变化,因此本次调整系根据业务实际拓展需求相应调整项目内部投入结构。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也不涉及项目总投资额及实施期限的调整,仅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
(2)审批程序
2019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19年9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
(1)调整部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充分、谨慎考虑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及项目的稳定性,决定通过新取得土地实施募投项目并相应调整“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导致项目投资进度亦有所延迟。
(2)审批程序
2021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营销服务网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并将“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2月22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1)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通过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已确定了首发募投项目拟用地,签订了相关意向性协议并已支付土地预付款。目前,当地政府正在开展相关土地招拍挂的前期工作,由于新取得土地事项涉及前期政府报批、土地征收以及未来土地招拍挂和办理土地出让等手续,土地招拍挂及规划建设审批程序需要约6个月时间,在前置建设审批完成后,项目施工建设周期约为12个月。结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2)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900台精密空调、150台磁悬浮冷水机组建设项目”、“智能建筑环境一体化集成方案(RDS)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1年三季度南京外部环境及限电情况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2、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2022年外部环境对项目建设进度造成了影响,施工进度及部分设备到位情况有所延后,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0月12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3、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配套设施已基本完工,预计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整体设备调试,试运行状态。截至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2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月5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4、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3年3月31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已完成土建工程及主要机电设备安装,内部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预计将于三季度完成,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后,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进行整体验收并支付项目机电设备及工程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公司将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3月31日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5、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
(1)募集投资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市场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项目总投资额43,120.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投资额为29,32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截至2023年9月30日,“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20,741.23万元。
“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内部土建设施、机电设备、变电站施工建设已经完成,但外部电力线路尚在施工建设中,电力线路施工过程中需要穿过河流、民居、道路,因此需多个政府部门协调配合,待外部电力线路施工完成通电后进行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CQC机房认证及数据中心一期项目竣工验收。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支付项目工程验收款及尾款,目前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系部分货款尚未达到支付节点,待达到付款节点后陆续支付,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和进度,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需求状况,经过谨慎研究,公司决定延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
(2)审批程序
2023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南京楷德悠云数据中心项目(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施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延期至2024年3月31日。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1月7日,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无。
六、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71.4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健审[2017]8589号《关于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月进行置换。
(二)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无。
(三)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00.6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3]00450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进行置换。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佳力图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佳力图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佳力图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表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3年度
编制单位: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3912 证券简称:佳力图 公告编号:2024-018
转债代码:113597 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35,368,442.83元,公司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11,352,774.88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41,775,1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342,010.96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22.54%。
2、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较好地维护了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此项议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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