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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担保人: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砼磊高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1,0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砼磊高新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巴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巴南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与建设银行巴南支行之间的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1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砼磊高新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砼磊高新已履行其内部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法人信息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上述2022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展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合理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预计的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8%,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总额为7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78%。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8,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2.0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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