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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桃花仑东路(紫竹路南侧)艾华集团办公楼3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立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现场出席 4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3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出席 2人,腾讯会议方式出席1人);

  3、董事会秘书艾燕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2024年度银行授信及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关联股东湖南艾华控股有限公司、王安安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渊恺  梁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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