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82 证券简称:亚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263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3,35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3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552.18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747.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10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3月9日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龙湾支行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3年3月27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北乐恒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为: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按计划对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办理销户手续,注销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注销以后,与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亚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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