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晓忠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各监事均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603363 证券简称:傲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4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拟将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项目(一期)”“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目”进行延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719,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281,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3月16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1]361Z003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89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0,198,91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0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39,999,988.8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478,198.9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2,521,789.93元。上述资金已于2022年4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361Z0021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福建傲农畜牧投资有限公司募集专户仅用于公司通过其向宜丰傲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拨付募集资金。
注2: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41,980.00万元。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公司对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项目(一期)”“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截至目前,“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为土建与钢结构工程完成约80%;“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项目(一期)”项目工程建设进度为处于土建与钢结构工程施工中,“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目”进度为处于土建施工的前期准备阶段。
上述项目延期原因如下:受生猪行业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最近三年公司经营亏损较大,现金流偏紧,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和前期快速扩张生猪产能的情况以及目前进入预重整阶段的情况,公司已将经营工作重心转移至保障经营现金流安全和促进已投产猪场达产提质增效的目标上,因此公司放缓了上述项目工程推进进度,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公司本次对上述项目预计建成投产时间进行延期。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有林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为7人,各董事均以电子通信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3人全部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吉水县傲诚农牧有限公司生猪生态循环养殖小区”、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15,000头母猪自繁自养猪场项目(一期)”“年产18万吨饲料(一期)项目”延期。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福建傲农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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