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股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600426         证券简称:华鲁恒升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533,277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533,277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1日。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1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1年第4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1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审议上述议案并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随后,公司向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报了审核申请材料。

  2、2021年12月24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4日起至2022年1月2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月18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的批复》(华鲁控股发[2022]3号),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研究并经山东省国资委备案,原则同意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

  4、2022年1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草案修订稿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5、2022年2月11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管理办法(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2年2月11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

  6、2022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2年第2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年4月1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量:1,060万股。

  8、2022年8月12日,通过公司协同办公平台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21日止,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进行了核查。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9、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10、2022年9月27日,公司发布《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结果公告》。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日:2022年9月23日;限制性股票首次登记数量:84万股。

  11、2024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2月15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的190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共计3,533,277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条件达成情况

  

  注: 公司2020年营业收入为13,114,959,474.65元。

  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情况

  本次190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3,533,277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664%。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情况

  (一)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4月1日。

  (二)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3,533,277股。

  (三)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受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本次解锁限制性股票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如下: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已取得现阶段应当取得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本次解除限售满足相关条件,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