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828 证券简称:美凯龙 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3月22日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人,实际出席董事14人,会议由董事长郑永达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向工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申请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为1年期LPR+50BP的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4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贷款”),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支出、归还本部流动资金贷款,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宇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宇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宇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以其名下位于上海市闵行区申长路1466弄2号南北楼、5号南北楼的2-8层物业的余值为本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在决议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市场条件办理与调整本次贷款及担保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调整期限、金额、利率等贷款及担保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与湛江市海新美凯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苏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建筑”)于2020年12月与湛江市海新美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湛江爱琴海国际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总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约定湛江爱琴海国际广场项目总承包工程由苏南建筑实施,双方约定工程合同工期为623个日历天,开工日期按2021年1月1日起计,具体时间以发包人正式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工备案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本工程在上述工期约定基础上设置1个月的弹性工期,若由于发包人发展计划调整、政府拆迁进度滞后等客观原因,发包人有权调整总体工期安排。
因工程项目商业招商的原因,造成实际工期延长。现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双方一致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计划完工日期2022年9月15日顺延至2025年12月15日,苏南建筑与湛江市海新美凯投资有限公司拟就此事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乃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公司更有利的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车建兴先生于上述关连交易中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之子公司与常州市红星装饰城有关持续关连交易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常州美凯龙国际电脑家电装饰城有限公司与常州市红星装饰城于2011年4月签署租赁协议,租赁其持有的位于常州市飞龙东路70号的常州飞龙商场(一期)物业,建筑面积为40,678.21平方米(产权证编号:常房权证字第0006133号),租赁期10年。双方于2021年3月30日签署《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续租该物业,租赁期为2021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现双方在友好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拟就此事项再次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租赁期为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续租期间租金及管理费合计2,453.86万元(含税)。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乃于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或对公司更有利的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且有关交易定价公平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车建兴先生于上述关连交易中有利益冲突或潜在利益冲突,因而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1票。
特此公告。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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