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董事长卢敏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2023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十)审议《关于董事2024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行业及地区收入水平制定董事2024年度报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关联董事柴琇、任松、蒯玉龙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董事会确认的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关联董事任松、郭永来回避表决。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6号)核准,公司向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00,976,10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71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90.42元,扣除不含税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8,835,125.5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81,164,864.86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9日全部到账,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7月2日出具了“利安达验字[2021]京A200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8,509.11万元,其中: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3,807.64万元,2022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43.54万元,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257.93万元。截至2023年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85,543.65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人民币15,936.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一)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监管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上海芝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管理。
2021年7月7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均得到正常履行。
2022年5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吉林市广泽乳品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前述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9月,为进一步便于募集资金管理,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广泽乳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支行新增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及结算便利性。公司及广泽乳业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前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投项目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具体使用募集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32,945.74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利安达专字[2021]第2193号)。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2,945.7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8月11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公司于2022年1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至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调整后的额度授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月12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9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使用期限为12个月(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3)。因理财募集资金滚存收益所致,公司募集资金于2023年4月4-6日及4月10-16日用于现金管理的单日最高余额分别超过有效审议额度人民币0.02亿元和人民币0.01亿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人民币19.02亿元,全年累计取得收益人民币4,834.72万元(含报告期前已进行现金管理但于报告期内到期的产品收益)。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报告期内相关产品投资情况具体如下(含报告期前已投资但存续期延续至本报告期内的产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未变更募投项目。
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议案》,为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并保障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在原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总体不变(即仍投资建设奶酪等特色乳制品的生产加工项目)的情况下,调整“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吉林原制奶酪加工建设项目”的具体实施内容,即调整生产加工特色乳制品的具体产品细分品类。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4月19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内容事项,参照募投项目变更审议程序,已提交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项目为“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本次调整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投资方式的变更,仅对“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另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产品产能和市场需求状况,公司决定延长“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项目”及“吉林原制奶酪加工建设项目”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2月13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45)。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实施期限,参照募投项目变更审议程序,已提交公司2022年12月28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投资构成明细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长春特色乳品综合加工基地项目”拟在项目投资总额及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变、且项目实施内容总体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上海特色奶酪智能化生产加工项目”拟在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及总体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调整投资构成明细。另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多方面因素影响,预计无法在原定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结合公司产品产能和市场需求状况,公司决定延长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分别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0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以及投资构成明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及《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调整事项,参照募投项目变更审议程序,已提交公司2024年1月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重大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不存在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17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44.60万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7.2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 股票期权注销数量:164.80万份
2024年3月23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同时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60万股;拟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80万份,相关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一)2020年11月1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明确意见。
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进行了披露。
(二)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公司官网公告栏发布了《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年12月2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12月3日披露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5)。
(三)2020年12月8日,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49)。
(四)2021年1月14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月16日披露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确定2021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186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34.45元/份;向35名激励对象授予6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五)2021年1月20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对《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股票期权的行权比例、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限制性股票的禁售期、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六)2021年2月5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1年2月6日披露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的法律意见书》。
(七)2021年3月1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程序,限制性股票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35人,授予数量为600.00万股,授予价格为17.23元/股;股票期权最终授予对象人数为184人,授予数量为598.00万份,行权价格为34.45元/份。公司于2021年3月3日披露了《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八)2021年6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5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8月19日办理完毕。
(九)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1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3.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1年12月30日办理完毕。
(十)2022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5月25日办理完毕。
(十一)2022年5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32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76.8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2022年8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1名激励对象降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22.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0月25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1月2日办理完毕。
(十三)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达成,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156人(不含5名已离职但当时尚未办理股票期权注销的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153.9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四)2022年11月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2年11月4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2月13日办理完毕。
(十五)2022年12月12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5.0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3.5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2月6日办理完毕,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2月13日办理完毕。
(十六)2023年3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二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9.85万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4.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6日办理完毕,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已于2023年6月20日办理完毕。
(十七)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其中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4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1月9日办理完毕。
(十八)2023年10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0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8.00万份。公司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已于2024年1月9日办理完毕。
(十九)2024年1月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4名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0万股;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4.40万份。
(二十)2024年3月23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本次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60万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64.80万份。
二、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及价格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的依据、数量
1、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及“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达到80亿元,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际实现营业收入40.49亿元,因未达到《激励计划》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44.60万股;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58.40万份。
2、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退休而离职的,其已行权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公司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公司拟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6.40万份。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金额和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17.23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按授予价格计算的回购金额为2,491.4580万元(不含按《激励计划》的规定应支付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利息金额以回购协议载明的金额为准)。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将减少144.6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亦将减少144.60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注:公司于2024年1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24.00万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3,739,647股变更为513,499,647股。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回购注销申请,截至目前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和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因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4.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履行了必要的批准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的依据、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要求,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将2023年度与行业相关的定期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主营业务相关经营情况
1、产品类别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销售渠道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总计数与各行分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所致。
3、地区分布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经销商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4年3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职工监事1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士学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公司2023年末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的情况,公司2023年度拟不分配现金红利,亦不实施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关于监事2024年度报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监事2024年度报酬方案。
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因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和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及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离职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4.6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4.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该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82 证券简称:妙可蓝多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
资本通知债权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2024年3月23日,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44.60万股。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本事项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4.60万股,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13,499,647股变更为512,053,647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13,499,647元变更为512,053,647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1398号金台大厦10楼
2、申报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5月10日(工作日9:30-12:00;13:00-17:30)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1-50188700
5、传真号码:021-50188918
特此公告。
上海妙可蓝多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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