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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授信金额: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预计向5家银行申请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 万元。

  2024年3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高资金运营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等5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承兑汇票、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建鸣先生及其配偶、实际控制人孙凯君女士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在总授信额度内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授权董事长孙凯君女士审核并签署与相关银行的授信相关事项。对于在相关单一银行融资额度内的,由董事长孙凯君女士直接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对相关单一银行出具相关决议。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及贷款业务的相关手续。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孙建鸣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7.91%的股份。王丽萍,中国国籍,系孙建鸣配偶。

  孙凯君女士,中国国籍,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截止目前直接持有公司3.45%的股份。ZHU JIANKUN(竺剑坤),新西兰国籍,系孙凯君配偶。

  孙建鸣、孙凯君系父女关系,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孙建鸣先生及其配偶、孙凯君女士及其配偶,均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此本次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拟向各家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注1: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孙凯君及其配偶ZHU JIANKUN(竺剑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建鸣及其配偶王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提供公司控江路商品房抵押,并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孙凯君及其配偶ZHU JIANKUN(竺剑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建鸣及其配偶王丽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接受关联担保的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满足正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7,000万元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时,可接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无偿提供的担保。

  3、公司接受上述关联方无偿担保为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支付任何担保费用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对价,也无需提供任何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孙建鸣先生及其配偶、孙凯君女士及其配偶为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董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2、监事会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对公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不存在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霍洛维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霍洛维兹”)、大连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成宇”),上述公司均为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 7,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60.51 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 特别风险提示:上海霍洛维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上海霍洛维兹系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上海霍洛维兹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山支行申请人民币1,000 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为其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其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前述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大连成宇系本公司下属二级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大连成宇因业务发展需求,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中山广场支行申请人民币 5,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并由本公司为其授信额度及项下贷款提供担保。公司拟为其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前述授信担保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因上海霍洛维兹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霍洛维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上海霍洛维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16号1幢643室

  3、法定代表人:孙凯君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2月17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核电站建设经营,城市供排水网建设经营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科技、影视科技、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经纪除外),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普通露天游乐场所游乐设备销售,游艺用品及室内游艺器材销售(电子游戏机、游艺机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图文设计制作,规划设计管理,平面设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电子游戏机、游艺机除外),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互联网服务、增值电信除外),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英国HOLOVIS INTERNATIONAL LTD. 持有其30%股权。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大连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的名称:大连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东路52号民生国际金融中心2306号-A003

  3、法定代表人: 王聚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1年3月3日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音像制品制作,营业性演出,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城乡市容管理,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文艺创作,广告发布,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储能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2024年度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次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将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上述担保的具体金额、担保起止时间以公司、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被担保方资金实际使用需求,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同时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目前以上子公司运作正常,不存在重大诉讼,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其中,被担保控股子公司上海霍洛维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有关担保授权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79,605,135.00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57%;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79,605,135.00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13.57%。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上海霍洛维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大连成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其审计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名上海会计师事务所,创建于1981年,是由财政部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改制为由注册会计师个人出资并承担有限责任的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年底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更名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会建所逾四十年来,讲究业务质量和服务质量,崇尚职业道德,拥有较高执业素质的团队,业务不断扩展,深得客户信赖。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上会所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已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上会所的首席合伙人为张晓荣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108人、注册会计师数量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3、业务规模

  上会所最近一年(2023年度)业务收入总额7.06亿元,审计业务收入4.6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11亿元。

  2023年,上会所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8家,客户主要分布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等。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金额0.69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上会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0,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5、诚信记录

  上会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组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金山

  金山,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1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22年开始为罗曼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思艺

  周思艺,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类审计服务近6年,至今为多家企业提供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2019年开始为罗曼股份提供审计服务,近五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力

  周力,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加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质控工作,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相关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上会所其主要负责人、本项目相关负责人、质量控制复核人与本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特殊利益关系,符合独立性要求。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执业行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没有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服务费用根据公司业务规模、财务审计服务及内控审计服务投入人员及工作量等,结合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4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

  2024年度审计收费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等综合考虑后授权管理层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关于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公司历年的审计过程中,能够按照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上会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上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

  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额度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 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以更好地实现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五)投资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等。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董事会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确保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稳健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增加公司闲置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的投资产品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投资品种。

  (2)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并建立投资台账,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

  研究报告。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金融工具准则相关规定,上述购买理财产品将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相关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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