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截止公告日,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机械集团”)持有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63,44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75%;累计已质押股份3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7.28%,占公司总股本的4.61%。
截止公告日,中煤机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巨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圣投资”)、石华辉先生共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1,250,000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6.49% ,占公司总股本的12.49%。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中煤机械集团的通知,获悉该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质押股份的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煤机械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巨圣投资、石华辉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 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中煤机械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质押期限内,若出现平仓风险,中煤机械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风险。目前,中煤机械集团质押风险可控,不存在可能引发平仓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况,亦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因素。
2、中煤机械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控股股东质押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质押股份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公司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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