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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1,576,780.8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0,979,155.50元,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95,262,926.56元;2023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885,329,952.87元。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中的股本溢价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00万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560万元,以股本溢价转增3,52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2,320万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转增股本总额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二、 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本次资本公积金拟转增股本金额未超过公司2023年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到股东回报等需求,该方案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三、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运营的实际情况, 该方案已经充分考虑到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利益保护,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2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等综合因素,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 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确认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4年度薪酬方案。其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经核算,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人员的税前薪酬如下表: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的考核要求,符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一) 关于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二) 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三)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高管,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7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时,同意公司在上述授信下为子公司安徽兴欣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兴欣”)提供担保,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相关手续和签署合同、协议、凭证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

  

  本次审议2024年度为子公司安徽兴欣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担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情况: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安徽兴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及相关担保事项涉及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对应的银行各自共同协商确定,最终授信和实际担保事项的具体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范围、担保形式等以银行签订的担保额度为限。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要求,该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切实可行的。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1.44万元(不含本次审议的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98%。除此以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亦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以及因担保而产生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8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3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    190,500,581.9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0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1.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0,2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0,95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金额为185,591,364.93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依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55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入募集资金款总计839,860,000.00元(系本次承销总额人民币902,000,000.00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62,140,000.00元后的款项),募集资金839,860,000.00元已存入公司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账户。为保证公司上市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尚未划转的发行费用中4,909,216.99元(不含税)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本次拟置换金额4,909,216.99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各项发行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置换的实施说明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及已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共计190,500,581.92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190,500,581.92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

  (三) 会计师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贵公司编制的《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0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胺类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等,其中哌嗪系列产品为报告期内主要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5%左右,主要覆盖电子化学品、环保化学品、高分子材料、医药等应用领域。

  公司以哌嗪为中心,建立了循环经济产业链。公司既可以六八哌嗪为原料实现哌嗪系列所有产品的生产,同时公司也具备以乙二胺或羟乙基乙二胺为原料自行生产哌嗪的生产能力,使公司可以在六八哌嗪、乙二胺、羟乙基乙二胺三种原材料之间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料进行生产,也可以根据下游市场供需情况灵活调整哌嗪系列不同产品之间的产量,使得公司可以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动时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公司长期为东进、壳牌、诺力昂、默克等世界著名电子、化工、医药厂商以及京新药业、华海药业、华峰化学等国内重要医药、化工厂商提供产品和服务,是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商。

  2、公司主要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有机胺类产品,包括哌嗪系列、酰胺系列等,应用领域主要覆盖电子化学品、环保化学品、高分子材料、医药等领域,具体情况如下:

  

  3、精细化工行业发展变化

  化工可以分为石油化工、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三大类,其中精细化工是指生产精细化学品的领域。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化学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也是发展最快、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由于精细化学品的难以替代性,其应用范围不断向纵深扩张,产品覆盖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广泛应用于医药、农药、燃料、电子材料、食品添加剂、航空航天、汽车、机械、建筑新材料、新能源技术及环保等众多领域。大力发展精细化工是当今世界各国调整化学工业结构、提升化学工业产值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

  4、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我国的精细化工企业以民营企业为主,大部分产能规模较小,因而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市场,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随着我国的精细化工行业快速发展,涌现了一批大型精细化工企业,凭借优质的产品质量,在部分细分领域已与国际化工巨头展开直接竞争。另外,随着近年来国家环保监管趋严、安全压力递增,众多精细化工行业的中小企业逐步退出市场,未来,精细化工行业的市场集中度将不断提升。在哌嗪衍生物细分市场,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厂商,占据了全球哌嗪衍生物细分市场的主要市场份额。随着公司的募投项目等逐步投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5、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发展成为了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商,打造了完整的哌嗪衍生物产业链,涵盖了N-羟乙基哌嗪、三乙烯二胺、N-甲基哌嗪、N-乙基哌嗪、脱硫脱碳剂等产品线,在哌嗪衍生物种类、产能及性能等方面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2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叶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管理层有效、充分执行了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工作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经营管理情况。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4年4月15日(周一)14:00在浙江省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依据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编写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经核查独立董事邓川、郑传祥、朱容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标准,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公司相关薪酬方案和考核制度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监高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如下: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吕安春、鲁国富、严利忠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同意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1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有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如下: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章、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楼二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9:00—16: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4月11日16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以公司收到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鲁国富

  联系电话:0575—82728851

  传    真:0575—82115528

  电子邮箱:lu@xingxinchem.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路2号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邮    编:312369

  5.其他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1358”,投票简称为“兴欣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 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 2014 年4月 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投票说明:

  1、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12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银彪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责,以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为原则,积极列席董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有效发挥了监事会职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人民币(含税),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按照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转增股份总额进行调整。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保持了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了《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其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按年发放,不额外领取监事津贴。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保障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预先投入并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现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就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建立了规范的操作流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如下: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58         证券简称:兴欣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9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已于2024年3月26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在全景网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具体如下:

  一、 业绩说明会安排

  1. 举行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5:00-16:00;

  2.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叶汀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鲁国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严利忠先生,独立董事朱容稼先生,公司保荐代表人韩逸驰先生;

  3.参会方式: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https://ir.p5w.net/c/001358.shtml)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 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1: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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