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1 证券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9:15-15:00。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全部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1.00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 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以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4年4月9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三)登记地点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鞠岩、范迪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
电话:010-59220193 传真:010-59220128
邮编:100029
邮箱:IR@bjzst.cn
(五)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71
2、投票简称:真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李玉华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李玉华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且缺少会计专业人士。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石彦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石彦文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石彦文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石彦文女士,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5年8月至2022年7月在北京财贸学院(现首都经贸大学)从事会计教学工作,任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多家非上市公司财务顾问,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经瑞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多维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石彦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股票代码:002771 股票简称:真视通 编号:2024-006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上午11时30分在北京市朝阳区马甸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B座11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国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2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同意提名石彦文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本议案中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决定聘任郑立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5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郑立新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黑龙江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毕业。曾担任北京海诚直真电讯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年5月加入公司,历任工程师、业务拓展事业部副总经理、数据中心事业部总经理及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19年6月起任北京真视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郑立新女士持有公司77,300股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郑立新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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