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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为满足参股公司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丘新发”)、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州铝业”)经营和发展需求,缓解其资金压力,保障资金链安全,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按照持股比例采用一般责任担保方式对商丘新发、龙州铝业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分为13.00亿元、4.68亿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担保。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了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至本公告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二、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亿元)

  

  注:1、本公告仅涉及公司对参股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2、上述表中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根据其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其中公司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参股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5、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被担保方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商丘新发

  1、名称:商丘新发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1日

  3、注册地:河南省商丘市

  4、住所:商丘市开发区珠江路99号二层

  5、法定代表人:韩文生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7,345.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土地开发整理与经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保障房建设、配套市政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旧城改造及城中村改造、项目设施建设、管理及策划;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矿产品、铝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投融资管理和咨询、旅游投资管理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商丘新发控股股东商丘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公司持有商丘新发49%股权,商丘新发为公司参股公司,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10、商丘新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截至目前,商丘新发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23.60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商丘新发无其他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商丘新发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龙州铝业

  1、名称:广西龙州新翔生态铝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6日

  3、注册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

  4、住所:龙州县龙州镇城北路58-2号

  5、法定代表人:常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2,500.00万元

  7、经营范围:铝土矿产品、铝冶炼产品及相关金属、铝加工产品销售(不得从事生产、加工涉及前置许可的项目);氧化铝、氢氧化铝、金属镓、铝工业废弃物(赤泥、粉煤灰)生产、销售;铁精粉生产、销售;生产、加工、冶炼相关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龙州铝业尚未进行信用评级。

  9、公司为龙州铝业第一大股东,但不是控股股东,其股权结构如下图:

  

  10、龙州铝业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截至目前,龙州铝业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龙州铝业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最高额度担保,目前,公司2024年度向参股公司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董事会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事项的说明

  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其融资效率,促进其正常运营,保障其资金链安全,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商丘新发系国有企业公司,属于基础设施建设及土地整理行业,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龙州铝业作为优质的氧化铝供应商,具有成本优势、区位优势和配套产业优势,目前经营效益较好,具有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本次对商丘新发、龙州铝业担保事项,各股东方按出资比例为其提供贷款担保,体现了公平、对等原则。同时,公司将对其贷款的使用进行严格监控,积极防御风险,将财务风险处控制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9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4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分别为42.50亿元、17.68亿元、35.8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3%、8.92%、18.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2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19.62亿元、2.93亿元、0.7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9%、1.48%、0.35%;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6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20.57亿元、3.07亿元、0.0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7%、1.55%、0.0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3、商丘新发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

  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7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9.49%;其中预计未来十二个月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额44.3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2.34%。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煤电”)、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龙公司”)、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隆公司”)、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新材”)、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铝箔”)、上海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新材”)、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铝材”)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子公司业务开展,公司拟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向上述9家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担保额度共计78.3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80亿元,该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并授权董事长或获其授权人士(含子公司董事长)在担保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决定担保的调剂使用。

  (一)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情况具体如下表:

  金额:人民币(亿元)

  

  注:1、本公告仅涉及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参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2、上述表中各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根据其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进行计算,其中公司子公司相关财务报表已经审计,参股公司相关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3、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贷款、内保外债、股权投资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金融衍生品、票据池等融资事项。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融资形式(期限、利率)以银行审批结果或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5、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被担保方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

  (二)担保要求

  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时,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同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其他股东的担保能力等原因,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将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

  (三)总担保额度内调剂要求

  1、获调剂公司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方,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其他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如不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调剂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应重新履行审批程序。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审批程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安部、国资委、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上述担保额度调整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新疆煤电

  1、名称:新疆神火煤电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3、注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

  4、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湾工业园火烧山产业园环城西路449号(火烧山)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电力生产设施的投资;铝冶炼、铝压延加工、销售;烟煤、无烟煤开采洗选、销售;物业管理;其他机械与设备租赁;销售:机械设备、矿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原料、碳素制品、建材、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正餐服务;招待所住宿服务;火力发电;电力供应;热力生产供应;自来水生产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新疆煤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0、新疆煤电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新疆煤电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新疆煤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云南神火

  1、名称: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4月27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

  4、住所:云南省文山州富宁县板仑乡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606,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日用百货销售;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住宿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云南神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云南神火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云南神火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云南神火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新龙公司

  1、名称:河南省许昌新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7年8月1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禹州市

  4、住所:禹州市梁北镇

  5、法定代表人:曹锋

  6、注册资本:人民币21,220.50万元

  7、经营范围:煤炭建设,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洗选和销售,煤炭综合利用,铁路运营,物资供销(除国家专项规定外),设备租赁,技术咨询服务,多种经营(除国家专项规定外)。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新龙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

  

  10、新龙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新龙公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新龙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兴隆公司

  1、名称:河南神火兴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6月8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

  4、住所: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

  5、法定代表人:蒋与飞

  6、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煤炭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洗选加工;矿用器材的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业务。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兴隆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兴隆公司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兴隆公司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兴隆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神火新材

  1、名称: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8月2日

  3、注册地点:河南省

  4、住所:河南省商丘市示范区黄河东路569号

  5、法定代表人:李炜

  6、注册资本:人民币60,723.21万元

  7、经营范围:开发、生产有色金属复合材料,销售公司自产产品;上述自产产品、同类商品、铝及其制品(氧化铝除外)的批发、进出口和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相关配套业务。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神火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神火新材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神火新材向其全资子公司上海铝箔提供了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的贷款担保额度,目前实际使用金额0.00亿元;除此之外,神火新材无其他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神火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六)上海铝箔

  1、名称:上海神火铝箔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4年3月16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

  4、住所:上海市浦东康桥工业区秀沿路3699号1幢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63,990.8305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上海铝箔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上海铝箔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上海铝箔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上海铝箔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七)上海新材

  1、名称:上海神火新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0月26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

  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业盛路188号450室

  5、法定代表人:陈凯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采购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上海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上海新材于2023年10月成立,已正式运营,2023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上海新材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上海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八)云南新材

  1、名称:云南神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3年1月13日

  3、注册地点:云南省富宁县

  4、住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县板仑乡绿色水电铝材示范园区

  5、法定代表人:张文章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云南新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神火新材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云南新材于2023年1月成立,目前处于建设期,其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云南新材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云南新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阳光铝材

  1、名称:商丘阳光铝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年7月18日

  3、注册地点:商丘市梁园区

  4、住所:商丘市梁园区李庄乡鑫丰大道1号

  5、法定代表人:陈凯

  6、注册资本:人民币52,000.00万元

  7、经营范围:铝材及铝合金材的生产、加工、销售;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8、信用评级:无独立评级公司对其进行评级,参考公司信用评级为AA-(展望:稳定)。

  9、阳光铝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铝箔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图:

  

  10、阳光铝材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11、截至目前,阳光铝材无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2、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shixin.chinacourt.org/)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等途径查询,阳光铝材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未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最高额度担保,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就2024年度担保预计事项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的授权提供对外担保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及子公司间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事项的说明

  为满足新疆煤电等9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拓宽其融资渠道,支持其业务开展,公司拟对上述9家子公司采用连带责任担保方式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为78.30亿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42.50亿元、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5.80亿元。

  新疆煤电等9家子公司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对被担保方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方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综上所述,本次为对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防范风险和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在担保业务具体实施过程中,除全资子公司外,公司均要求被担保方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若因金融机构不认可其他股东的担保能力等原因,必须由本公司提供全额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将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并办理必要的法律手续,担保公平、对等。

  鉴于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或将其所持被担保方的股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资产质押给公司,担保风险可控,因此公司未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95.98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8.40%,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分别为42.50亿元、17.68亿元、35.8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1.43%、8.92%、18.05%。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2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73%,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19.62亿元、2.93亿元、0.7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9%、1.48%、0.35%;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23.64亿元,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2%,其中:公司对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分别为20.57亿元、3.07亿元、0.00亿元,分别占公司2023年底经审计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7%、1.55%、0.00%。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第九届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说明;

  3、被担保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3       证券简称:神火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监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积极检查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与执行情况,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治理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及时就涉及股东利益和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审议,共召开9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3年2月21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3年3月24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2023年4月2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十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2023年5月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5、2023年5月19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刘振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6、2023年6月13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的议案》。

  7、2023年7月14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三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8、2023年8月18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四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9、2023年10月20日,公司在本部会议室召开了监事会第九届五次会议,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决议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统称“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坚持依法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1、2023年度,监事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4次,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12次,对公司决策行为及程序、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等进行了检查监督;

  2、检查了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情况以及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检查监督;

  3、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4、对公司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工作状况进行了监督;

  5、检查监督公司财务,重点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重要财务决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

  通过上述工作,监事会强化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人员执行公司职务行为等的监督,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报告期内发表书面核查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出席股东大会和列席董事会、调阅有关资料、开展现场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对定期报告、筹划控股子公司分拆上市、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禁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变更等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并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发表了书面核查意见,该等决议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依法出席了股东大会和列席了董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及公司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够忠实、勤勉、尽责、合规地履行职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能够按照《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确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2022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后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有效,经营成果、资金状况良好,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或资产流失状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应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检查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情况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经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文件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提交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合理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互利原则;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执行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公司信息的相关知情人建立档案资料,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提醒。2023年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四、监事会工作展望

  2024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升监督能力和水平,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以客观公正、求真务实的态度,忠实、勤勉、有效地履行监事会职责,做好各项议案的审议工作,特别是做好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对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对公司财务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防范经营风险,推动公司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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