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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超过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4-14

  

  持股5%以上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富龙集团于近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23,479,3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8%,现将减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4-1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部分股份暨持股比例低于5%的

  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富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1,859,59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富龙集团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降至5%以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二、股东本次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后,富龙集团持有公司股份91,859,5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

  2、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前,富龙集团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富龙集团不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5、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富龙集团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

  3、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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