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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2023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预测,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33,931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2023年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人民币11,644万元。

  1.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该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联董事韩靖先生、雍锦宁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上述预计额度允许在受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不同关联主体之间进行调剂。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蒋玉文

  注册资本:3,7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新材料的科技及产业化开发;润滑油品及相关原辅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咨询服务;有色金属的销售;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史各庄东侧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0,198.7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0,769.3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459.1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39.5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润滑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于华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矿石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供应链管理服务;广告发布;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交通及公共管理用标牌销售;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电子器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耐火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石棉制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林业产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汽轮机及辅机销售;气体压缩机械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风机、风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通讯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铁路机车车辆销售;汽车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轮胎销售;阀门和旋塞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紧固件销售;密封件销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玻璃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衡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家具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消防器材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肥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药品批发;农作物种子经营;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12层1201室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82,984.9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223.1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9,282.8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650.7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物资供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洪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智能装备、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检测设备、仪器仪表、机器人、飞行器、感应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及服务;应用软件、云计算、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相关服务;信息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的销售;房屋、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新城路108号1806室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59,341.2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0,504.3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7,693.5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68.8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智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何奋奇

  注册资本:14,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铝板带生产、铸轧,铝镁合金产品加工及销售,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产品;经营进出口代理业务(以上项目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宁张路76号211幢

  截至2024年2月29日,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1,401.39万元,净资产人民币7,083.80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6,911.14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3.8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青海中铝铝板带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山东铝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占明

  注册资本:69,131.956611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常用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制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服饰制造;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非常规水源利用技术研发;砖瓦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润滑油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通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环保咨询服务;烘炉、熔炉及电炉制造;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装卸搬运;包装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水泥生产;饮料生产;食品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电线、电缆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勘察;施工专业作业;建筑劳务分包;测绘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烟草制品零售;动物饲养;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分支机构经营】;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分支机构经营】;成品油零售(限危险化学品)【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注册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五公里路1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本部资产总额247,013.99万元,净资产151,998.42万元,营业收入16,851.15万元,净利润2,249.7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山东铝业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山东铝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艾芳

  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防技术服务;电气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装卸搬运;城市绿化管理;树木种植经营;物业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金属矿石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图文设计制作;货物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餐饮服务;高危险性体育运动(游泳);劳务派遣服务;报废机动车回收;报废机动车拆解;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孟津路29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4,920.7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015.2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379.3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3.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四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河南长铝工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七)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丁吉林

  注册资本:502,5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火电、铝、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及其相关产业的建设与运营管理,从事煤炭、铁路、机械制造及其相关产业的投资,(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凭许可证经营);以下各项限分公司经营:污水处理;铁路货物运输及铁路运输相关服务;煤炭销售;物流园区开发建设营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搬运装卸、物流配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520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2,809,664.46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282,838.30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45,632.0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8,702.38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78,490,9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1.23%,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控股股东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八)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叶力进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煤炭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煤炭装卸,煤炭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矿用设备检修、保养及维护,采掘工作面设备安装、回撤,矿山救护、医疗,安全培训(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彭阳县王洼镇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72,958.1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351,476.23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51,865.47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459.74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九)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建强

  注册资本:106,99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和销售,煤矿项目筹建,煤矿机械、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620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98,261.83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82,014.77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6,769.1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705.2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文龙

  注册资本:4,83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及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南街459号办公楼13层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6,312.6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139.66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24.32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09.8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天净神州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段向东

  注册资本:2,52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矿产资源勘查;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出口监管仓库经营;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地质勘查技术服务;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进出口代理;贸易经纪;国内贸易代理;离岸贸易经营;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地质勘查专用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对外承包工程;工业设计服务;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18、22、28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二)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蒲晓东

  注册资本:9,978.5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煤炭洗选;煤炭及制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铁路运输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餐饮管理;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铁路运输辅助活动;铁路运输基础设备销售;包装服务;装卸搬运;单位后勤管理服务;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办公服务;办公用品销售;纸制品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固体废物治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黄河西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大楼520号房。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7,856.52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1,660.04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163.6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0.1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 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宁电物流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三)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宋军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安全生产检验检测;安全评价业务;施工专业作业;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气设备修理;电气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广播电视设备专业修理;互联网安全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安防设备制造;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安防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煤炭洗选;选矿;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注册地址:银川市黄河东路663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7,717.2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670.90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186.81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5.6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银仪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四)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士国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业自动化设备、机械设备、机器人、智能无人飞行器、感应器的研发、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信息安全技术的开发及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及综合布线;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应用及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设计与施工;通讯设备的销售;房屋租赁;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物资供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高新招商大厦6楼8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221.51万元,净资产人民币1,563.52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09.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7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是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铝智能铜创科技(云南)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五)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黄飞

  注册资本:51,074.321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工程所需劳务人员;打字、复印;有色金属及非金属矿山采选;轻金属冶炼;有色冶金、建筑工程、冶金、市政公用、化工、电力、建材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工程承包及设备、材料的销售;环境评价;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工程设计;计算机软硬件及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环保、供配电、工业自动化系统及建筑智能系统技术开发及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转让及调试;国外和国内外资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房屋租赁;装订、晒图;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轻金属》杂志出版、发行;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184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60,927.37万元,净资产人民币62,246.41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10,886.1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51.00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沈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六)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袁赤

  注册资本:75,320.7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建设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特种设备设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设计管理;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选矿;冶金专用设备制造、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保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节能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软件外包服务;科技中介服务;翻译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餐饮服务。)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西路2号

  截至2024年2月29日,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71,019.48万元,净资产人民币83,419.84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26,543.73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741.9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三级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股权结构关系如下: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该关联人具备一定的履约能力,交易不会给公司带来风险。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贵阳铝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七)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杜涛

  注册资本:4,77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电力销售(凭许可证经营);实业投资(向电力、建筑业、制造业、农业、交通运输业、居民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投资)及投资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山羊场

  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7,450.95万元,净资产人民币5,287.08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379.66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15.15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卫宁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八)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晓东

  注册资本:9,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太阳能电站的建设,运营管理,设备安装,检修,维护。电力设备及其配套产品的研发、设计、销售;新能源、新材料的设计研发;电力物资经销;对电力行业、设施农业进行投资;设施农业开发及本企业生产农产品的销售(以上经营项目涉及到审批或许可的,凭审批文件或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盐池县高沙窝镇高沙窝村

  截至2024年2月29日,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人民币19,020.14万元,净资产人民币-20,381.63万元,实现的营业收入人民币450.7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7.76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该公司运营正常,根据其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能够按时、足额向公司支付关联交易款项,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4.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宁夏意科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按照市场价或招标价确定交易价格。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对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情况、业务规划等进行了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

  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星能源)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拟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关系的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九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韩靖先生、雍锦宁先生、汤杰先生、高恩民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文兴街1号院1号楼C座2层201-204、3层、4层2区、5层、6层、7层701-708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吕哲龙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91110000717829780G

  成立日期:2011年6月27日

  股权结构: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5.2388%;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中铝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761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及相关财务数据

  中铝财务公司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于2011年6月27日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127H211000001号,持有国家工商行政总局核准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10000717829780G。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铝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515.47亿元,所有者权益为60.36亿元,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为452.59亿元。利润总额4.53亿元,净利润3.56亿元。

  (三)关联关系说明

  中铝财务公司属公司实际控制人中铝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股权关系图如下:

  

  (四)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中铝财务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生产经营周转所需资金,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

  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新增流动资金借款额度200,000万元,借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贷款合同。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主要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当前资金的实际需要。

  2.中铝财务公司为公司办理信贷等金融服务时,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及市场化的原则进行,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公司与中铝财务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如下:

  存款业务:期初余额15,481.50万元,年初至今增加139,005.85万元,年初至今减少147,551.14万元,余额6,936.20万元。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项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事项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九、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关于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六次董事会和九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并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向中铝财务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额度暨关联交易是基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备查文件

  1.九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九届六次监事会决议暨对公司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的

  风险处置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  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公司与财务公司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包括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证券法律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及处置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存款风险,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二条 对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董事会负责,全面负责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二)各司其职,协调合作。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的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

  (三)收集信息,重在防范。督促财务公司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关注财务公司经营情况,并从集团、集团成员单位或监管部门及时了解信息,做到信息监控到位,风险防范有效。

  (四)及时预警,及时处置。加强对风险的监测,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预警报告,并采取果断措施,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将存款风险降到最低。

  第二章 信息报告与披露

  第三条  公司将资金存放在财务公司前,须取得财务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具有《证券法》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报;

  发生存款业务期间,须定期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月报、年报,财务公司的年报应当经具有《证券法》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关联交易期间,在定期报告中对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进行持续披露,每半年提交一次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在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若发现财务公司资金状况发生异常,应随时向董事会报告并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第四条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风险处置措施及程序

  第五条 财务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

  (一)财务公司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第31条、第32条、第33条规定的情形。

  (二)财务公司任何一个财务指标不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的要求。

  (三)财务公司发生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电脑系统严重故障、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四)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五)财务公司对单一股东发放贷款余额超过财务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或该股东对财务公司的出资额。

  (六)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占财务公司吸收的存款余额的比例超过30%。

  (七)财务公司的股东对财务公司的负债逾期1年以上未偿还。

  (八)财务公司出现严重支付危机。

  (九)财务公司当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或连续3年亏损超过注册资本金的10%。

  (十)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国家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财务公司被国家相关监管部门责令进行整顿。

  (十二)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六条 处置预案程序启动后,领导小组应组织人员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并多渠道了解情况,必要时可进驻现场调查发生存款风险原因,分析风险的动态,同时,根据风险起因和风险状况,落实风险化解预案规定的各项化解风险措施和责任,并制订风险应急处理方案。应急处理方案应当根据存款风险情况的变化以及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应急处理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应急处理小组。

  (二)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应采取的措施,应完成的任务以及应达到的目标。

  (三)各项化解风险措施的组织实施。

  (四)化解风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指导。

  第七条 针对出现的风险,风险处置应急小组应与财务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要求财务公司采取积极措施,进行风险自救,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

  第四章 后续事项处理

  第八条 存款风险平息后,要加强对财务公司的监督,对财务公司经营情况、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重新进行评估,必要时调整存款比例。

  第九条 针对财务公司的存款风险事件,领导小组要组织人员对存款风险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后果及相关处置措施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完善风险处置措施和程序,更好做好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对外披露,由存款风险防范及处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一条 本预案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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