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11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8人,实际到会5人,监事蔡勇先生、蒋尚军先生和金彦江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赵颖女士、付斌先生和李战明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谢海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经有提案权股东提出,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周松先生(周松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4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未发现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一)及(五)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
周松先生简历
周松,51岁,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周先生是高级经济师,硕士。2010年6月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理、业务总监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等职务。2018年9月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8年10月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2023年12月任中国石油集团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截至本公告日,除简历披露外,周松先生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11日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及视频连线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2人,实际到会10人。董事侯启军先生和段良伟先生因其他公务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黄永章先生和张道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戴厚良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董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末期A股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4)。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业绩公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裁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2024年度业绩合同制订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给予董事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一般及无条件地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授权期间决定及处理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安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6)。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议案,戴厚良先生、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和张道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金融业务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及2024年金融业务情况预计》。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就本项议案,戴厚良先生、侯启军先生、段良伟先生、黄永章先生、任立新先生、谢军先生和张道伟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除上述关联董事回避外,其余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含独立非执行董事)一致表决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无反对票或弃权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用2024年度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安全总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全总监辞任及聘任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9)。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将上述(一)、(三)、(四)、(十)、(十一)、(十二)、(十五)及(十六)项议案中的相关事宜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将另行发出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601857 证券简称 中国石油 公告编号 临2024-005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9.93亿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方法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款项融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2023年因油气价格波动、国内外经营环境变化以及老油田稳产难度加大等原因,公司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9.93亿元,主要为油气资产、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25.41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64.11亿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3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289.93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全额纳入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税前利润人民币289.93亿元。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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