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小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小崧股份”)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支持各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董事会、股东大会同意2024年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16,500万元的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上述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2024年2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进展情况
1. 融资授信情况
2024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智能”)与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耀达”)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等一系列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拟将金莱特智能部分生产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广东耀达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租赁本金合计人民币3,000万元,融资回租期限为36个月。
上述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2. 担保情况
2024年3月,公司与广东耀达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金莱特智能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最高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金莱特智能以其部分生产机器设备抵押给广东耀达,为与广东耀达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440703MA540AUC6B
3. 法定代表人:卢保山
4. 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4日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 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金桐路21号
7.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电池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销售;充电桩销售;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电子烟、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进口;电子烟零售;电子烟、雾化物及电子烟用烟碱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 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 其他说明: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 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 被担保人:广东金莱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3. 保证人: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5.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 担保范围:(一)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主合同项下款项与费用:(1)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到期应付未付的租金本金及利息(包括债务人破产后产生的利息)、未到期的全部租金本金及利息(包括债务人破产后产生的利息)、提前还款补偿金、损失赔偿金、违约金、赔偿款、代缴保险费、迟延履行利息及约定由债务人负责支付或承担的全部税费及其他应付款项;(2)保理业务合同项下回购价款、未偿还融资本金、利息(包括债务人破产后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迟延履行利息、手续费、发票处理费及其他应付款项;(3)全部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申请执行费用、律师代理费用、办案费用、公告费用、评估费用、差旅费、鉴定费、审计费等合理费用。(二)主合同解除,部分条款无效或撤销时,债务人应当支付、返还或赔偿债权人损失的全部款项。(三)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其他应付款项。
7.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签订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最后一笔到期债权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89,002.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1.50%,担保余额范围内实际融资放款金额为59,696.43万元。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小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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