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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7号”)执行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如下: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解释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       3月26日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军宁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的执行。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本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公司监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本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本议案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本次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按照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负面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9号)核准,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睿能科技”)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20.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18,534,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47,329,603.7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71,204,396.22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30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验字G-001号”《验资报告》。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1、已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728.53万元,其中9,348.99万元变更用于“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15,00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仍有剩余1,379.54万元。

  2、针织横机/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828.76万元(含税)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

  3、“剩余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系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分别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3年度,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363.22万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6,471.65万元(含税),其中,针织横机/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828.76万元(含税)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该事项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23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096.03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15,808.92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527.62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闽华兴所(2017)审核字G-019号”《鉴证报告》。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概算,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购置费”估算投资金额为485.31万元。2017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首发募集资金485.31万元置换制造业务募投项目“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于2017年8月11日对外发布公告并已完成上述置换事项。

  (三)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相应的金融机构签署购买理财产品的相关文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取得理财产品收益人民币5,711.60万元(含税),到期赎回的本金和理财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制造业务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17年12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变更针织设备控制系统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即由公司单一自主研发的实施方式变更为公司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等相结合的实施方式。该事项已于2017年12月1日和2017年12月19日对外发布公告并已完成上述项目。

  (二)分销业务的终止及变更情况

  公司终止实施的“分销业务募投项目”对应的投资金额为25,728.53万元,其中9,348.99万元变更用于“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5,000.00万元变更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仍有剩余1,379.54万元。

  2019年3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348.99万元对全资子公司福建海睿达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019年9月已完成上述增资事项。

  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1年2月1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用于“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截至目前,公司已支付“收购奇电电气100%股权项目”第一期、第二期及第三期交易对价共11,400.00万元。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6日、2019年4月17日、2021年1月28日和2021年2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睿能科技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睿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睿能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睿能科技变更募投项目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收购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收购后按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基础上计算的奇电电气的净利润。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奇电电气100%的股权。交易对方上海厉核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国鹰先生承诺:

  奇电电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万元、1,300万元、1,69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奇电电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538.78万元、1,475.88万元、1,240.81万元。 2023年未实现业绩承诺,但已实现累计业绩承诺。

  注3:“针织横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和“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的差异为:

  该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2,828.76万元(含税)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产生。

  注4:“剩余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系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1:“收购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的“本年度实现的效益”为:收购后按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基础上计算的奇电电气的净利润。

  2021年,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收购奇电电气100%的股权。交易对方上海厉核营销策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国鹰先生承诺:

  奇电电气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简称“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100万元、1,300万元、1,69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奇电电气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1,538.78万元、1,475.88万元、1,240.81万元。 2023年未实现业绩承诺,但已实现累计业绩承诺。

  注2:“针织袜机电脑控制系统生产建设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的差异为:

  该专户取得的利息及理财收益673.37万元(含税)用于所属募投项目建设产生。

  注3:“剩余的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系银行询证函费用和汇款手续费。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内容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95,781.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0,899,827.4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2023年母公司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089,982.74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36,809,844.69元,加上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212,815,694.39元,扣除实施2022年利润分配现金分红18,945,738.00元,2023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0,679,801.08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0,229,57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1,022,957.50元(含税)。2023年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35.51%。

  如果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之间,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的说明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0%,并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科目金额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19.58万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23,067.98万元,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金额合计占总资产的12.64%、16.21%,均未达到50%以上。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2023年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约2,102.30万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51%,未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9.11%,未达到50%以上。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87%,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14,574.64万元,公司本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确定依据,不会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已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

  六、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现时和未来的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量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提高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对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年7月)进行修订,并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事项,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施行,现行的《公司章程》(2023年7月)同时废止。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的议案》已经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3933          证券简称:睿能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睿能提供担保,福州睿能持股16%的少数股东福建平潭瑞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授信主体不存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情形。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

  (一)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以公司及其子公司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本次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蓝李春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其子公司承担。

  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有效。

  (二)本次担保的具体内容

  

  (三)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相关方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1)名称:贝能电子(福建)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C区26号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注册资本:7,121.09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674002846F

  (7)营业期限:2008年4月10日至2038年4月9日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IC分销业务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1)名称:贝能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普陀区祁连山南路2891弄105号6845室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0QH29L

  (7)营业期限:2018年7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IC分销业务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贝能国际有限公司

  (1)境外企业名称:贝能国际有限公司

  (2)地区:中国香港

  (3)董事会主席:赵健民

  (4)成立时间:2007年8月9日;经营年限:20年

  (5)注册资本:港币3,000.00万元

  (6)注册地址:Unit C,D&E,5/F,Goldlion Holdings Centre,13-15Yuen Shun Circuit,Siu Lek Yuen,Shatin,Hong Kong.

  (7)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157040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IC分销业务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万美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福建海睿达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住所:闽侯县南屿镇生物医药和机电产业园

  (4)法定代表人:杨维亮

  (5)注册资本:30,545.75万元人民币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5853315766

  (7)营业期限:2011年12月02日至2061年12月01日

  (8)主营业务:募投项目针织设备电控系统研发、生产实施地(建设中)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奇电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刘国鹰

  (5)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崧春路339号8幢2楼厂房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931693616

  (7)营业期限:2012年04月06日至无固定期限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变频器、软起动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

  (1)名称:嘉兴睿能电气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5,000.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蓝李春

  (5)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凌公塘路3556号10号楼210-7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MADBTJKY6E

  (7)营业期限:2024年3月6日至无固定期限

  (8)主营业务:负责实施和运营工业自动化生产项目(筹备中)

  (9)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福州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1)名称:福州睿能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3)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孙敏

  (5)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窗厦村、桐南村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00MA31MYTR1M

  (7)营业期限:2018年04月25日至无固定期限

  (8)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刺绣机电脑控制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9)股权结构: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0)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反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名称:福建平潭瑞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5层511室-346(集群注册)

  (4)执行事务合伙人:孙敏

  (5)合伙期限:2018年3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31HC6FX2

  (7)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财务相关服务)

  (8)股权结构:

  

  (9)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表格中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以相关方和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连带责任担保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担保对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偿债能力,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福州睿能提供担保,福州睿能持股16.00%的少数股东福建平潭瑞虹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其持股比例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福州睿能的资信状况良好,业务呈增长势头,总体风险可控,且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对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且反担保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3月15日,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对外担保总额0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985.7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30,495.95万元的40.60%;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30,495.95万元的1.53%。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25,687.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人民币130,495.95万元的19.68%。

  

  注:上述表格中数据以2024年3月15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7.0975折算。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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