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6 证券简称:美埃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3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蓝霞路101号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楼报告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叶伟强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Chin Kim Fa(陈矜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徐启捷、王倩倩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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