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88 证券简称:运机集团 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其中,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剩余部分的回购金额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日及2024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74,6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22元/股,最低价为18.7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234,894元(不含交易佣金等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25.00元/股(含)。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 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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