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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5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会议由李慧琼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李慧琼监事以视频方式出席。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及议案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23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2023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履职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13名,委托出席1名。高永文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24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1.56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68.99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成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于2012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股票代码:1339),2018年11月在上交所上市(A股股票代码:601319)。本公司在2023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20位。

  本公司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2328,本公司持有约68.98%的股权)在中国境内经营财产险业务,通过人保香港(本公司持有约89.36%的股权)在中国香港和中国澳门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专业化的不动产和养老产业管理平台,以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聚焦债权、股权、基础设施和私募股权基金等另类投资领域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通过人保再保(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科技(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和人保金服(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统筹集团信息化建设,为集团各公司提供更优的架构管理、基础设施、应用研发、数据赋能、智能技术、共享运营和创新孵化等科技服务,赋能集团数字化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此项目来自合并利润表中“利息收入”科目。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其他财务及业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资产负债率为总负债对总资产的比率。

  (2)市场份额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原保险保费收入数据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编制,下同),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从2021年6月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财产险公司和人身险公司汇总数据口径暂不包含保险行业处于风险处置阶段的部分机构。

  (3)综合成本率=[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收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4)综合赔付率=[当期发生的赔款及理赔费用+已发生赔款负债相关履约现金流量变动+(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分摊至未到期责任负债的亏损部分)+(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保险服务收入。

  (5)2022年新业务价值和内含价值数据为根据2023年投资收益率和风险贴现率等假设重新计算的结果。

  (6)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长期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长期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00%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董事长致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人保集团务实推进卓越战略优化实施的一年。本集团积极应对复杂发展环境,更加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全力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取得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成绩。

  2023年业绩

  2023年,本集团实现保险服务收入5,039.00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净利润314.66亿元;总资产1.56万亿元,同比增长9.9%。

  财产险方面,人保财险积极应对大灾影响,巩固车险传统优势,实现保险服务收入4,572.03亿元,同比增长7.7%;全年综合成本率97.6%;净利润252.29亿元。人保再保发挥集团专业再保险平台作用,第三方市场和人身险业务占比逐步提升。人保香港积极拓展国际业务,业务结构持续优化。

  人身险方面,人保寿险持续优化业务结构,扎实推进队伍建设,新单期缴增速显著领先主要同业平均水平,原保险保费收入再上千亿元平台,达到1,006.34亿元,同比增长8.6%。人保健康发展成效显著,社保、互联网、银保三条产品线迈上百亿台阶,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52.08亿元,同比增长10.2%。

  投资方面,集团实现总投资收益率3.3%;积极发展第三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资产规模1.0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36.3%;投资板块子公司全部实现盈利,其中人保资产净利润4.98亿元,人保养老净利润1.50亿元,人保投控净利润0.59亿元,人保资本净利润1.29亿元。

  科技方面,持续推进科技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数字化发展委员会,人保科技加快推进集团数据中心建设,北数据中心一期投产使用,扎实推进技术平台和业务系统建设,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2023年工作成效

  2023年,人保集团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务实推进卓越战略优化实施,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战略服务扩面提质,创新驱动成效显现,风险防范有力有效。

  发展战略优化完善。人保集团牢牢把握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八个坚持”,推动卓越战略优化完善,确定建设“聚焦主业、追求卓越、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全球卓越保险集团的战略愿景;致力打造以财产险业务为核心主业、人身险和再保险业务协同发展,以投资管理业务为战略支撑的发展格局;实施强化党的领导、强化战略服务、强化改革创新、强化风险防范、强化科技赋能、强化人才队伍“六大行动举措”。

  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业务发展稳中有进,保费收入增速显著快于主要保险集团平均水平,人保财险成为我国财险业首家年保费突破5,000亿的公司;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人保财险大力发展服务国家战略和人民美好生活的创新险种,人保寿险新业务价值增速在主要同业中保持领先;质量效益稳中向好,积极应对灾害赔付增加、资本市场波动等不利因素,盈利表现在主要保险集团中处于较高水平,股价表现连续三年超越同业。

  服务国家战略提质增效。扎实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制定实施集团八项战略服务行动方案,更好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2023年,集团共承担风险保障金额3,546万亿元,同比增长85.7%,位居行业首位。

  商业模式持续优化。实施“保险+服务+科技”商业模式,人保财险实施风险减量服务工程,落实无风勘不核保,完善“万象云”数字风控平台,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事故预防技术服务。制定实施集团加快推进大健康大养老生态建设工作方案,人保寿险搭建“暖心岁悦”康养体系,人保健康推进大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科技板块职能架构优化,制定实施西部数据中心建设规划,北数据中心一期投产使用,科技赋能主业、服务一线能力不断增强。

  创新驱动成效显现。推进产品创新,持续优化集团保险产品创新大赛机制,加快优秀成果创新推广,全年共研发新产品1,077款。推进管理模式创新,全方位推动管理升级,扎实开展集团品牌价值管理,在Brand Finance榜单中,集团品牌价值增速连续三年位居国内保险集团首位。推进服务创新,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加强消保职能和人员配置,建立覆盖全业务流程的消保工作机制,集团在监管消保评价中位于行业前列。

  风险防范化解有力有效。推动全面风险管理行动方案升级实施,优化风险合规委员会运行机制;提升风险防控主动性,更新基层内控框架模型,推进案防体系建设,完成智能风控平台建设;系统内固定收益投资基本没有发生重大信用风险损失;有力处置重点风险。

  机遇与挑战

  2024年我国稳增长、增活力的政策加快实施,将有力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为保险业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将促进科技保险和相关投融资业务发展;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和优化消费环境,将助力新能源车险和责任险等相关险种发展;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国建设,将进一步促进农业保险升级扩面;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将为绿色保险和绿色投资发展带来战略机遇期;保障和改善民生,将为商业医疗保险、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养老保险、长护险以及面向新市民、灵活就业人群的普惠保险发展增添动力。同时,当前全球政经格局加速演变,大灾损失呈现上升趋势,国内资本市场波动加剧,利率中枢下行,将对保险业经营发展带来深刻挑战。人保集团将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把握发展机遇,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深化商业模式创新,积极推进集团卓越战略实施和高质量发展。

  2024年发展展望

  2024年是集团卓越战略优化实施的关键一年。本集团将增强发展信心,坚持稳中求进,优化实施卓越战略,稳增长、优结构、转方式、提质效、促改革、防风险,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集团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以优异成绩回报全体股东、回报员工、回报社会。

  着力聚焦主业和做优做强。稳增长,立足于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致力发挥保险的逆周期调节作用,担当起金融央企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作用,保持合理的保费增速。提质效,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通过转方式、降成本、优产品等途径,争取超越行业的盈利水平。强创新,践行“保险+服务+科技”新商业模式,真正在财产险风险减量服务和人身险养老健康服务方面,做出特色,引领行业。

  着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聚焦难点堵点,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保险服务。聚焦“双碳”目标,同步推动绿色保险与绿色投资。聚焦薄弱环节,重点加强新市民、“三农”、中小微企业保险服务。聚焦现实需求,尽快补上康养产业服务和生态建设的短板。聚焦效能和安全,加快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升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运营水平和客户服务能力。

  着力抓好重点保险业务发展。在科技保险、农业保险、养老保险、健康保险、绿色保险、再保险、巨灾保险等方面,优化产品供给,争取政策支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有力有效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拓展业务发展空间。

  着力做深做实八项战略服务。强化目标牵引,深耕风险管理能力,提高专业性,探索可推广复制的新产品、新服务、新模式,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定位发力。

  着力做好风险防控化解工作。强化系统思维、全局思维、底线思维,带头弘扬和践行中国特色金融文化,主动适应强监管环境,完善风险合规体制机制,抓严抓实基层合规治理,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和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公司业务概要

  2023年,中国人保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务实推进卓越战略实施,做实做优各项改革发展举措,发展质量持续提升,战略服务扩面提质,创新驱动成效显现,风险防范有力有效,取得了稳中向好的发展成绩。行业“头雁”作用凸显,2023年集团赔付金额4,092亿元,人保财险承担保险责任金额3,345万亿元,两项指标均居行业前列。业务发展持续向好,集团全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6,617.37亿元,同比增长6.9%,巩固了近年来良好的发展态势。质量效益保持平稳,有力应对多重挑战,集团全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73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保财险在财产保险市场份额为32.5%,人保寿险和人保健康在人身保险市场份额合计为4.1%。

  2.1.1 财产险板块:服务实体经济,业务均衡发展

  财产险板块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推进“八项战略服务”,对保险产品进行优化升级,积极推动保险创新实践,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2023年,人保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5,158.07亿元,同比增长6.3%,市场份额占财产险市场的32.5%。其中,机动车辆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856.26亿元,同比增长5.3%;非车险业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301.81 亿元,同比增长7.4%。2023年,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97.6%,其中车险综合成本率96.9%,非车险综合成本率98.6%;实现承保利润1110.73亿元;实现净利润252.29亿元。

  1承保利润=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分出保费的分摊+摊回保险服务费用-承保财务损失+分出再保险财务损益-提取保费准备金。

  2.1.2 人身险板块:服务国计民生,经营质态提升

  人身险板块坚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民生福祉,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持续开拓长期护理保险、门诊慢特病保险、“惠民保”、税优健康保险等创新业务领域。人保寿险在“量”的稳定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2023年,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006.34 亿元,同比增长8.6%;首年期交规模保费250.30亿元,同比增长37.0%,增速排名市场主要同业2第四名,领先主要同业平均水平6.1个百分点。实现新业务价值36.64亿元,同比增长69.6%。人保健康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452.08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首年期交保费44.26亿元,同比增长34.1%;健康险保费增速领先人身险公司健康险市场8.39个百分点;互联网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65.38亿元,继续保持在人身险公司中的市场领先地位。

  2主要同业指中国人寿、平安寿险、太保寿险、泰康人寿、新华保险、人保寿险、太平人寿,下同。

  2.1.3 投资板块:加强“双服务”能力,管理资产规模稳步增长

  投资板块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审慎投资理念,不断提升“服务国家战略、服务保险主业”的成效,加强资产负债管理,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以跨周期视角构建投资组合。2023年,本集团积极应对权益市场波动和低利率环境的挑战,实现总投资收益441.15亿元,总投资收益率3.3%。投资板块发挥多资产配置核心能力优势,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加快发展第三方管理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管理资产规模25,057.7亿元,其中,第三方资产管理规模10,726.4亿元,较年初增长36.3%。

  2.1.4 科技板块:筑牢科技基础,支撑能力增强

  科技条线积极践行卓越战略,持续提升科技支撑和快速响应能力。完善科技项目管理机制,聚焦科技的业务价值实现,推进保险核心、投资管理、风险管理、数据应用、综合管理五大类应用系统建设,赋能数字化发展。移动销售平台“人保e通”实现保费收入1,428亿元,“中国人保”APP服务客户超1亿人次,推动车生活、家生活、健康管理等多品类客户服务线上化,家自车客户绑定率达96%。推进数据应用和赋能,积极支持集团管理决策、风险监控等数据应用,提升集团风险防控能力,并强化基层数据赋能,推进基层报表减负,赋能分支机构业务运营。推动新技术创新应用落地,在全流程中深化应用RPA、OCR、AI大模型等科技工具,推广100余个智能化场景,切实发挥科技赋能的质效,并通过流程优化、平台升级等综合手段,显著提升基层需求响应时效。立足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以我为主意识,着力增强自主可控能力,专利申请及授予数大幅提升。

  2.2 业绩分析

  2.2.1人保财险

  人保财险务实推进集团卓越战略,深刻把握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人保坐标”,以“八项战略服务”为抓手,创新产品服务供给,深化渠道建设,践行“保险+风险减量服务+科技”新商业模式,强化承保选择,加强理赔管理,推进全面降本增效,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实现高质量发展。2023年,人保财险实现保险服务收入4,572.03亿元,同比增长7.7%;原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市场份额32.5%,保持行业首位。人保财险综合成本率为97.6%,实现承保利润110.73亿元,净利润252.29亿元。

  为方便投资者理解主要产品线经营成果,人保财险将再保业务对应的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及其他损益科目分摊至各险种,模拟测算了各险种再保后经营成果。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财险各险种经营信息情况节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数据因四舍五入,直接相加未必等于总数,下同。

  2.2.2 人保寿险

  人保寿险坚持回归保障本源,聚焦民生福祉,积极参与第三支柱养老体系建设,持续开拓长期护理保险。在“量”的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质”的有效提升。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6%,首年期交规模保费同比增长37.0%,新业务价值同比增长69.6%;保险服务收入为182.04亿元,同比下降10.9%,保险服务费用168.59亿元,同比下降9.7%,保险服务收入、保险服务费用同比减少主要是受近两年资本市场波动影响所致;实现净利润0.03亿元。

  下表列明报告期内人保寿险按险种列示的原保险保费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3 人保健康

  2023年,人保健康坚持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深入践行“四新”发展思路,在服务健康中国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持续增强人民保险的政治性、人民性,呈现出业务规模再创新高、服务大局走深走实、创新驱动见行见效、风险防范不断加强的良好态势。人保健康实现新业务价值28.26亿元,同比增长182.9%。互联网健康险业务继续保持在人身险公司中的市场领先地位。健康管理业务提升线上运营能力,发挥“防未病、治已病”服务功能,提供各类健管服务678.7万人次,同比增长28.5%。2023年人保健康实现保险服务收入256.19亿元,同比增长19.3%,主要因2023年业务规模增长所致;保险服务费用为231.09亿元,同比增长44.0%,主要因实际赔付和费用增长所致;实现净利润18.36亿元。

  按原保险保费收入统计,报告期内人保健康各类产品收入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4资产管理业务

  (1)投资组合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 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23年12月31日数据为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财务结果。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须重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比期数据。

  (2) 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3)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等。

  (4)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存出资本保证金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23年数据为执行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财务结果。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须重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比期数据。

  (2)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3)总投资收益率=(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4)净投资收益率=(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023年,本集团总投资收益441.15亿元,同比下降19.7%;净投资收益584.25亿元,同比下降2.7%;总投资收益率3.3%,同比下降1.3个百分点;净投资收益率4.5%,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

  2.2.5现金流量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2年的净流入711.21亿元变动至2023年的净流入705.49亿元,主要是赔付金额增加所致。

  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2年的净流出727.55亿元变动至2023年的净流出709.27亿元,主要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本集团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由2022年的净流入85.57亿元变动至2023年的净流出114.83亿元,主要是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2.2.6 偿付能力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主要子公司偿付能力结果按照《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及金融监管总局(原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通知要求计算。

  3.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子公司及部分结构化主体。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4-009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香港港丽酒店、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4名,现场出席13名,委托出席1名。高永文董事委托邵善波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廷科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相关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暨2023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第三部分“内部控制评价”)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评价及审计相关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尽职报告和履职评价结果的议案》,并同意将《2023年度董事尽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阅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4年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集团2024年度公益捐赠计划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暨经营管理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尽职报告)》、《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和《集团2023年下半年聚焦主业、压缩层级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同意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尽职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阅,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公 司 同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6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99亿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9.07亿元人民币。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分配2023年年度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6元人民币(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223,990,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8.99亿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比例为30.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同意此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综合考虑了本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以及集团母子两级法人股权及财务架构的影响等因素,符合本集团经营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时,本次利润分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后,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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