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0 证券简称:景业智能 公告编号:2024-01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导致其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以及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数量为5,10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业智能”或“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实赛谨”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简式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69号119室-5
执行事务合伙人:浙江赛智伯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B0J061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杭实赛谨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简式权益变动告知函》,杭实赛谨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少其所持公司股票1,012,242股,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99%;此外,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杭实赛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0%。本次权益变动后,杭实赛谨持有公司股份5,109,4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9%。具体情况如下: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公司总股本增加,杭实赛谨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二、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未扣除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的比例。
三、 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已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特此公告。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景业智能
股票代码:688290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69号119室-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3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以上合伙人如下: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不适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因素及被动稀释。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以及被动稀释的方式完成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景业智能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未扣除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被动稀释的比例。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3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少其所持公司股份1,012,2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9%;此外,由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0.20%,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注:变化方式“其他”是指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致公司总股本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存放于杭州景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4年3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杭实赛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签署日期:2024年3月 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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