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本公司已于2021年12月向2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182,677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4,595,799,887.51元。截至2021年12月29日止,本公司已收到扣除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46,595,478.8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4,549,204,408.70元。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0,744,704.04元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4,545,055,183.47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809266_A01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结余金额人民币45,872,389.27元,占该募集资金总额1%,本公司将持续遵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的结余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规范本公司A股发行上市后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本公司制定了《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于2021年12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鉴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一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一永清段)”由本公司子公司曹妃甸新天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公司”)实施,于2022年1月,公司、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中德证券及曹妃甸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及曹妃甸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45,872,389.27元(含利息),具体存放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余额不包括购买结构性存款和收益凭证共计人民币380,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并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对唐山LNG项目(第一阶段、第二阶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曹妃甸—宝坻段)、唐山LNG接收站外输管线项目(宝坻—永清段)的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由以增加资本金的形式注入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以增加资本金和提供有息借款的形式用于曹妃甸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于2022年4月28日出具了《关于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同意上述募集资金投资方式的变更,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天绿能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285,600,000.00元及前期已从本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149,225.23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2)专字第60809266_A01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1月11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的情况下,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账户情况及账户余额情况详见下表:
2022年4月2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比较各投资产品收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购买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进行银行短期/定期存款等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3年4月19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现金管理方式为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分阶段、择机比较各投资产品收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后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人民币4,099,000,000.00元,累计赎回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人民币3,719,000,000.00元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有人民币3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未到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和收益凭证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金额:人民币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情况。
四、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和其投资总额的变更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不存在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于2022年2月23日,本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本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调整如下: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表一: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净额系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的金额。
注2: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本公司使用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已支付未置换的发行费用金额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注3: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2023年相关项目投入运行后实现的净利润。
注4:承诺效益为运营期内年平均净利润。由于2023年陆续试运行,不适用直接对比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公司代码:600956 公司简称:新天绿能
债券代码:175805.SH 债券简称:G21新Y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本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207,473,530.19元,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960,553,185.93元。公司拟以批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187,093,073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4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人民币896,037,917.62元(含税),本公司结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该方案拟定的现金分红总额占2023年度本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59%。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天然气业务
1.天然气消费量同比增长,未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趋势
近年来,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推动清洁低碳转型,引导在工业、建筑、取暖、交通运输等领域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其他能源。天然气供应侧发挥国产气和进口长协气保供稳价“压舱石”作用,灵活调节LNG现货采购;需求侧立足能源系统思维,多能互补,优化调整用气结构。根据国家发改委统计数据,2023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3,945.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6%。
天然气作为优质高效、绿色清洁的低碳能源,在双碳进程中将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此外,国家仍在加快推进油气体制改革,持续推动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预计天然气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保持稳定增长。
2.全球LNG价格波动,能源价格风险因素突出
2023年,国际环境导致地缘政治局势多变,俄乌冲突延宕不决、巴以冲突再燃战火,LNG价格仍存在受国际能源价格大幅波动影响的风险。
3.天然气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终端市场竞争加剧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进天然气体制改革,随着国家管网公司的正式运营,公平开放水平不断提高,三大油等气源企业利用资源优势,正在加速布局终端市场,未来市场竞争将愈加激烈。燃气行业将从“资源为王”、“供给为主”的时期进入到一个“多元竞争”、“市场至上”的全新发展阶段。
(二)新能源业务
1.新能源行业仍保持高速发展态势
双碳目标提出以来,风电等新能源作为实现双碳目标的主力能源,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29.2亿千瓦,同比增长13.9%。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4.4亿千瓦,同比增长20.7%。与此同时,围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河北场景,河北省制定加快建设新型能源强省战略,提出到2027年,全省电力供需实现平衡,风光装机达1.14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达500万千瓦,抽水蓄能并网装机达1,500万千瓦;到2035年,陆上风光装机达到1.66亿千瓦,海上风电开发规模力争达到1,500万千瓦,“风、光、水、火、核、储、氢”多能互补供应格局基本形成。未来,新能源行业发展空间非常广阔。
2023年12月21日,全国能源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聚焦落实“双碳”目标任务,持续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大力提升新能源安全可靠替代水平,加快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会议提出2024年全国风光新增装机目标2亿千瓦,较2023年新增1.6亿千瓦目标增长25%。2024年1月21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河北省2024年风光新增装机目标为1,500万千瓦。
2.新能源项目的国家政策不断出现新变化
2023年5月12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规划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要加强抽水蓄能发展需求论证,分省分区域科学研究分析未来合理需求,避免出现申报过热现象,无需求缺口省份暂不予新增纳规。
202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指出加快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加快放开各类电源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中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将按下加速键,电力交易模式正在逐步发生深刻变化。
3.海上风电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海上风电具备发电利用小时数高、距沿海用电高负荷区域近等优势,是国家高度重视和大力发展的产业之一。2014-2023年,我国海上风电装机超3,200万千瓦,到2030年规划装机达到9,000万千瓦,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目前,我国沿海11省市均提出“十四五”期间海上风电发展计划,同时开工或规划的海风总规模已接近110GW,计划并网容量达到51GW左右。河北省“十四五”海上风电规划已获得国家批复。其中,省管海域海上风电180万千瓦,分布于秦皇岛、唐山;国管海域海上风电550万千瓦,并计划于2025年前省管海域并网60万千瓦,国管海域并网100万千瓦。海上风电行业在十四五期间进入发展“快车道”。
公司系华北地区领先的清洁能源开发与利用公司。公司借助河北省丰富的风光资源、十余年的风光项目建设管理经验及丰富的项目资源储备,业务立足河北,辐射全国。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天然气销售业务及风力发电业务,主营业务中的其他各项业务系公司利用其在天然气领域及风力发电领域的资源和技术优势开展的配套或延伸业务。
1.天然气业务
天然气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向上游企业购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客户销售天然气等环节。公司目前的主要业务处于天然气行业的中下游,涉及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天然气销售等环节。
(1)天然气长输管线的建设及运营管理
天然气长输管线项目的建设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项目申请报告报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项目建设应取得发改委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经政府相关部门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经营。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公司根据天然气的供应情况,确定气源;天然气长输管线建设完成后,通过各站点与下游用户进行对接。公司根据与下游用户签署的供气合同向下游用户供气。长输管线建成后,省级物价主管部门综合建设成本等因素,核定管输价格。
(2)天然气销售
天然气销售业务主要是从上游生产商购买气源后再分销到下游终端消费者。天然气销售业务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管输收入及城市配气收入,此项业务的单位利润率相对稳定,收入与利润总额的提高主要源自天然气销售量的增加。
2.风电、光伏业务
公司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业务的运营主要涉及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向下游电网客户销售电力等环节。
(1)风电场、光伏电站建设及运营管理
风电场、光伏电站的建设需要在前期选择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稳定、适合发电及便于上网的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及可研等相关工作,并取得发改、环保、自然资源等监管部门的相关核准或批复文件方可实施;此外,还需要获取拟并入电网公司的接入批复。在项目建设及竣工验收后,依据行业规程,风电场、光伏电站需要通过试运行后方可转入商业运营。
(2)电力销售
目前,风电、光伏电量销售主要采用直接销售方式。依照国家政策和项目核准时的并网承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公司与当地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将风电场、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其中电量计量由电网公司认定的计量装置按月确认,电价按照国家能源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区域电价或特许权投标电价确定。
随着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预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将深入研究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规则,认真研读国家及各省份出台的售电政策,理解并掌握相关操作规程,通过积极参与市场化交易,增加公司上网电量,争取本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0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欣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筹融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相关应收款项、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对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等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合计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3,791.35万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行使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业绩公告、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及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河北建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3年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4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公司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工作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时,本次会议亦听取了《本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本公司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1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军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有效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4年度经营及筹融资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计提减值准备及确认资产损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及报告、业绩公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度报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56 证券简称:新天绿能 公告编号:2024-023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均为人民币2,207,473,530.19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4元(含税)。以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已发行总股数4,187,093,073股为基数,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6,037,917.62元(含税)。在前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权益实施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2023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0.59 %。2023年度公司剩余可供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审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天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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