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 年度可供分配利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118.53万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356.2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5,680.76万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023.25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9,023.25万元。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5,018,178股股份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公司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不含回购股份的股本总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前景和资金规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经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评估和减值测试后,公司对预期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度确认的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29,862万元。具体如下:
1.存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市场需求发生较大变化,部分产品型号更新换代、定制的原材料超期等原因,经计算,公司 2023年计提存货减值损失12,603万元,主要为芯片业务的GNSS组合导航定位模块、定制PCB和包装辅材1,303万元,汽车电子业务的车载导航、电子料和结构件9,885万元,陶瓷元器件业务的介质及LTCC产品备料859万元,快递物流的手持采集终端过期产品490万元。
2.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经计算,公司 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合计涉及金额 6,011万元。
3.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由于市场需求出现大幅度下滑、产品更新换代致使收益不达预期,对应的无形资产产生减值迹象。经计算,公司 2023年计提无形资产减值损失合计涉及金额5,703万元,主要为陶瓷元器件业务的5G通信用陶瓷介质波导滤波器469万元,快递物流的手持采集终端、物流仓储管理系统1,063万元,汽车电子业务的智能座舱软件及系统4,171万元。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商誉进行评估,并依据评估报告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商誉评估是根据相关资产组的未来收入及长期收入增长率、毛利率、经营费用、折现率测算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果该值小于资产组的价值,将产生商誉减值。由于市场需求放缓和行业竞争加剧,佳利电子2023年经营业绩未达预期,因此未来预测收紧,管理层评估后测算出计提商誉减值 5,456万元。
5.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由于汽车电子模具对应生产的产品已停产,未来不再产生经济效益,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89万元。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3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9,862元,将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8,766万元。上述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执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减值的审核意见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及相关事项审核意见;
4、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5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的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负债率已超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与物”),因自身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拟在2024年度开展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融资授信业务。公司为其融资授信业务提供6,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金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8%,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事宜所需相关合同及文件。
芯与物其他股东对公司为其提供的融资授信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比例分别为:(1)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真芯”)实际控制人周儒欣先生提供27.5450%比例的反担保。(2)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物智桐”)及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芯悟创挚”)执行事务合伙人屠恩源先生提供19.4640%比例的反担保。(3)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同芯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磊先生提供4.3308%比例的反担保。
芯与物本次拟开展的融资授信业务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
截至2023年末芯与物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有效期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 被担保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二)股权结构
2024年1月,芯与物通过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斗海松基金”),前述6,600万元投资款已于2024年2月1日全部到位。
经核查,芯与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芯与物其他股东情况
(一)海南真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董事长、第一大股东周儒欣先生为海南真芯的实际控制人。海南真芯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芯物智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物智桐出资额1,010.2479万元,19名合伙人均系芯与物员工,系芯与物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上海芯悟创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芯悟创挚出资额1,134.1588万元,32名合伙人均系芯与物员工,系芯与物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上海同芯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芯和出资额890.00万元,13名合伙人均系公司员工,系公司为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该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磊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同芯和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北京北斗海松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潘国平先生现任北斗海松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北斗海松基金为公司关联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海南真芯、芯物智桐、芯悟创挚、同芯和作为芯与物的股东,在行使提案权、召集权、表决权时与北斗星通保持一致行动,并以北斗星通的意见为准。
四、授信资金用途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芯与物本次授信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建设,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芯与物其他股东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月8日发布的《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及《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中确立的原则和精神,依据前述法律法规及监管精神要求,北斗海松作为私募投资基金无法为本次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海南真芯实控人周儒欣先生,按海南真芯及北斗海松基金合计持有芯与物27.5450%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芯物智桐及芯悟创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屠恩源先生,按芯物智桐及芯悟创挚合计持有芯与物19.464%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同芯和执行事务合伙人黄磊先生,按同芯和持有芯与物4.3308%的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前述芯与物的其他股东为其本次融资授信提供的反担保比例合计为51.3398%。
六、董事会意见
自成立以来,芯与物先后获得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荣誉。芯与物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投入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开发出了超低功耗双频及低成本单频定位芯片产品,并取得了多项知识产权。
芯与物非常注重产业化发展,积极拓展市场,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此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目的为支持业务发展,补充日常经营流动性资金需求。
公司为芯与物本次融资授信提供担保,且芯与物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对外担保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1、公司作为芯与物控股股东,对其经营、财务、投融资等重大事项有决定权;2、芯与物计划2024年继续开展股权融资,有助于优化资产负债结构;3、芯与物2024年预计收入大幅提升,不断增强自身造血能力;4、公司对其授信情况建立台账管理,财务部相关人员会及时分析和跟踪授信使用进展情况,如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2,238.32万元,占2023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9.39%,若本次担保额度审批通过后,公司累计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8,238.32万元,占2023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47%;累计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8,765.00万元,占2023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5.17%。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和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0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郑珊杉,201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0月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崔帅帅,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10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谭志东,2011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4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60万元(含内控审计费用15万元),公司根据业务规模、审计收费标准和审计投入工作量等因素,届时由公司管理层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4年度具体报酬。
综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期间,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和《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能够按进度完成了审计工作,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
本次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3,150.31万元(含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6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9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388,825股,发行价格为46.1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6,999,826.75元,扣除相关承销保荐费和其他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6,025,096.2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000601号《验资报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签署了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2021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并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产能扩建项目、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品研发条件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已于2023年底完成建设达到可使用状态。截至2023年12月31日,扣除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20,508.66万元、项目设备采购应付未付款项722.22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13,150.31万元(含利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72.53万元(含利息及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项目款项)。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1、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进展情况
本次结项项目为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完成了微波介质陶瓷材料和射频器件测试验证平台能力建设,实现了年产12.25亿只5G通信用LTCC射频元器件、4,050万只5G通信用陶瓷介质器件的生产能力,达到了规划的建设目标。
2、募集资金节余原因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该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实施主体紧跟市场需求变化通过内部研发改善产品工艺、提升已有设备效率,适当调整了部分投入,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增加了募集资金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约13,150.31万元(含扣除手续费等后的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由于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存在尚有未支付的项目款项,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前,仍由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在节余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后,剩余待支付的项目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监事会、保荐人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北斗星通将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5G通信用核心射频元器件扩能及测试验证环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保荐人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8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责任人(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间:保险合同生效日起 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二、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方案权限内全权办理购买责任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三、审议程序
由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29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拟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12.3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2544%,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8%。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激励计划实施概况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6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5.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453.50万股,预留111.50万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35人。公司已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7月1日,公司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7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4、2021年8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登记人数为232人,首次授予登记数量为447.00 万股,首次授予价格为21.24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
5、2022年5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5月24日,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1.7万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98人,预留授予价格为15.23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由15.23元/股调整为15.17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7、2022年8月4日,公司披露《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预留授予登记人数为98人,预留授予登记数量为101.70 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15.1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8月5日。
8、2022年9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21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122.79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21.24元/股调整为21.18元/股,同意回购注销63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3.22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9、2022年9月27日,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0、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同意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14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和9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办理125.97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同意回购注销80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50.3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调整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11、2023年10月10日,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1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37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情况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47万股;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232人;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
(三)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情况
1、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01.70万股;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总人数:98人;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2年5月24日。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一)回购注销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成为监事等原因,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中,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14名,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5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4名,公司拟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8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注: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中,有2名同时为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此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激励对象实际为16名。
(二)回购注销总数量及回购价格
公司本次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12.37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2544%,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8%。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因此,本次首次授予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21.18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21.18元/股;预留授予离职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15.1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之和,其他原因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最终回购价格为15.17元/股。
(三)回购资金来源及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240.20万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注: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2、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股份的处理措施
公司将对上述16名激励对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2.37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统一回购注销。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其所获授股份产生任何影响。
3、对应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减少公司此部分对应的因回购义务所确认的负债,并相应减少库存股、股本,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4、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1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成为监事等原因已不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条件,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回购注销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37万股。本事项决议程序符合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根据《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办理股份注销登记、减少注册资本等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1: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5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提案中第8项、第9项、第10项将采用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第七届监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3年度董事会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公司章程(2024年3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4月16日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贤东路7号北斗星通大厦南二层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10-69939966;传真:010-69939100
联系人:姜治文 王亚飞
邮编:100094
(5)其他事项: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151”,投票简称为“北斗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4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和数量:
3、受托人姓名:
4、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5、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
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6、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
7、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证券代码:002151 证券简称:北斗星通 公告编号:2024-031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4年04月10日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儒欣、财务负责人张智超、独立董事刘胜民、董事会秘书潘国平、保荐代表人张国军。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3年04月07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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