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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富林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增加公司收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内容,即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三)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1年2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6.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61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344,356,6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发行登记费用以及其他交易费用36,781,931.54元(不含税)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07,574,668.46元。上述资金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储募集资金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调整前为50,290.88万元,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757.47万元。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2021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富信热电器件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半导体热电器件及系统产业化升级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5,500万元人民币向其增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2022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9,040.44万元对部分募投项目增加投资,并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建设周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追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暨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上述调整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加科学安排和调动资源,综合考虑最新的市场环境、各募投项目建设实施情况以及未来资金投入规划,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总额、投资目标均不变的前提下,对“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1、半导体热电整机产品产能扩建项目

  由于该项目的实施场地已变更至公司于2022年1月竞拍获得的新地块,整体建筑面积增大。随着公司近两年持续不断的研发投入、生产工艺的改进,需要选用更高标准的消防安全环保材料,进一步合理规划厂房用地,优化产线布局,新地块的建设工程量进一步加大,因此公司拟调增该项目“建设工程投资”的投入,以期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同时,随着近年来各类设备工艺技术的发展迭代,公司结合当前市场情况,重新梳理了原有项目设备拟投资清单,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设计目标产能未发生重大变化的基础上对未来拟投资情况重新做出审慎规划,加强成本控制,优化设备配置,提高公司整体设备资产的使用效率,发挥募集资金的最大效力,相应拟调减“设备购置及安装”、“铺底流动资金”投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随着公司业务逐渐向通信、工业等领域转型,对公司的预先研发、研发实验室及相应管理均提出了更高的需求,结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资源投入和相关资源利用的时间需求,公司需进一步增加研发场地的规划,因此拟调增“建设工程投资”的投入;同时,随着近几年设备集成化、国产化程度的提高,经充分市场调研,公司对相关设备选型和配置进行了优化,使之更加契合公司未来的产品发展方向,相应调减“设备购置及安装”投入,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 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自募集资金入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但鉴于募投项目的实施场地大部分已变更至容桂华口居委会华发路以东、昌业路以南地块,变更后的实施场地整体建设工程量大、建设标准高,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工艺、设备采购、运输、安装组织及调试等环节,建设周期较长。

  此外,近两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消费类市场需求疲软,公司消费类整机产品销售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目前消费类市场处于缓慢复苏状态,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大多涉及产能建设,公司秉承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对投资者负责的原则,谨慎配置相关的设备和产能,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有所延后。

  综上,为提升公司募集资金运营效率,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公司经审慎研究,综合考虑募投项目当前实际建设进度,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决定对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四、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本次对募投项目的调整及延期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将募投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3月31日延长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内容。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事项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梁竞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由于非职工代表监事范卫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现提名林应龙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未来战略规划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及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的内容。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 主要内容:经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议通过此项议案。

  3、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辞职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范卫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范卫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于范卫星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范卫星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卫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范卫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范卫星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 提名监事候选人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林应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林应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10月出生,研究生毕业于厦门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1年7月至2006年7月就职于福建华科光电有限公司;2006年8月至今就职于福州高意光学有限公司,担任产品线副总裁。

  截至目前,林应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8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三车间五楼多功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8日

  至2024年4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4年4月17日下午14:00-17:30

  (二)登记地点

  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6号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票账户卡

  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有效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传真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

  “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佛山市顺德高新区(容桂)科苑三路20号

  2、联系电话:0757-28815533

  3、电子邮箱:fxzqb@fuxin-cn.com

  4、联系人:田泉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662         证券简称:富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 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52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6万股,发行价格为15.61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44,356,600.00元,扣除应支付的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新股发行登记费等手续费及印花税等发行费用后,最终募集资金净额为307,574,668.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1)0500004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 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 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保本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较大,公司进行上述资金管理过程中,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的金额和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以及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六、 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与募投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事项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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