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68,391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284,212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28,421千元,2023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55,791千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3年度可分配利润2,955,791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91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1,770,349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说明
2023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我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26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上年增长5.2%。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统计,2023年全国水路货物运输量完成93.7亿吨,同比增长9.5%。
2023年,外贸运行总体平稳,进出口规模逐季抬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货物进出口总额417,568亿元,比上年增长0.2%。外贸运行好于预期,实现了促稳提质目标。
2023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恢复向好,港口行业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整体规模保持增长走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0亿吨,同比增长8.2%,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50亿吨,同比增长9.5%;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1亿标准箱,同比增长4.9%。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5号)相关规定,公司调整认定与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为经常性损益。
注2:本报告期内,公司向省海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智港通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收购其持有的浙江易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和被收购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同受省海港集团控制,且控制为非暂时性,故本次交易适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原则。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根据《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回售条款,“21宁港01”债券持有人于回售登记期(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内对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21宁港01”登记回售,回售价格为债券面值(100元/张)。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1宁港01”(债券代码:175812.SH)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3,450,000手,回售金额为3,450,000千元,存续50,000千元。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9.93亿元,同比增长0.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68亿元,同比增长10.4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1亿元,同比减少0.9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54亿元,同比增长45.5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23.4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93%;资产负债率为28.16%,比上年末减少1.61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18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05,471,258.0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233,751,791.54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6,561,790.61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600,917,815.07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73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29,082,184.93元后的净额。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9月5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04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9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46,971,02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113,777,882.23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14,016.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2年9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0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101,063,866.03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投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 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本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29200839094。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12060201292008390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5月注销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二)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4)第0117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金公司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普华永道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2,450.5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3,162.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拖轮购置项目中部分拖轮已实际开始开展业务,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实际效益为7,638.4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8,710.00万元。主要系公司业务量增加有限,以及部分收费降低,因而未达到预期收益。
注6: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026.08万元,主要系拖轮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拖轮交付并投入使用时点,但实际情况中,由于公司与拖轮制造企业签署合同后按照合同相关约定支付进度款项等原因,存在提前支付于2023年及之后交付的相关拖轮的进度款的情况,因此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7: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人民币-11,593.73万元,主要系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的承诺投入金额计算时点系购置设备时点,但实际情况中,存在分期付款、设备调试后付款等原因,因此实际投入金额低于承诺投入金额。
注8: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2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该账户已于2023年5月注销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4-020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3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陶成波、王峥、王柱、胡绍德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关于2023年度实施和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3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50层。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龙游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内河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宁波三色港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1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1,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区府路188号1幢1号553室。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土地整治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国内贸易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任小波过去12个月内曾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87,848千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57号科技大厦二期A栋401房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由于公司董事王柱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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