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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 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 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延长后的有效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17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授权的内容保持不变。本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有效期自2023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7日。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3年3月31日和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披露。

  目前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正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阶段。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议情况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及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董事会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止。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保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同意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5年4月17日止,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止。

  本次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2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当公司股东对下列事项行使表决权时,每一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B类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

  1、对《公司章程》作出修改;

  2、改变A类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

  3、聘请或者解聘公司的独立董事;

  4、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定期报告出具审计意见的会计师事务所;

  5、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6、更改公司主营业务;

  7、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股东大会对上述第2项作出决议,应当经过不低于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相应数量A类股份转换为B类股份的不受前述需要三分之二表决权以上通过的约束。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2月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6日、2024年2月8日以及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及附件。

  公司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2、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议案3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合伙企业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合伙企业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联系人:周阳帅

  联系电话:021-60969707

  传真号码:021-60969708

  电子邮箱:ir@cloudwalk.com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或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请自理。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27         证券简称:云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0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1号楼4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4年3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夏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捷先生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临近,为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即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4月17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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