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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 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黄启、莫桥彩、欧少兰、邓剑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黄启、莫桥彩、欧少兰、邓剑雄(以下简称“十名股东 ”)在2023年6月5日至2024年3月22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6,89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十名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72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17.92%。

  3、陈潮汉、黄启、莫桥彩(以下简称“三名股东”)完成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三名股东自动退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欧少兰、邓剑雄(以下简称“七名股东”)将继续履行一致行动人相关的承诺与义务。

  4、本次权益变动后,七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27,43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92%。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十名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715               证券简称:登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9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黄启、莫桥彩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黄启、莫桥彩(以下简称“八名股东”)计划自本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自本次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75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近日,公司收到八名股东通知,本次的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莫桥彩、欧少兰、黄启、邓剑雄(以下简称“十名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587,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2%,本次减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827,4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92%。本次减持股份的为八名股东,具体如下:

  (一)八名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1、2019年2月21日,持股5%以上股东张弢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239,41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8%。

  2、2023年6月9日,张弢、罗天友、吴素叶、陈潮汉、莫桥彩、欧少兰、邓剑雄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7%。

  3、2023年6月14日,欧洪先、李盘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3%。

  4、2023年12月5日,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5、2024年1月31日,李盘生、罗天友、陈潮汉、黄启、莫桥彩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79,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

  6、2024年3月22日,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0%。

  (二)八名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若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八名股东的减持计划此前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施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八名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陈潮汉、黄启、莫桥彩(以下简称“三名股东”)完成减持后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及《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三名股东自动退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弢、欧洪先、李盘生、罗天友、吴素叶、欧少兰、邓剑雄将继续履行一致行动人相关的承诺与义务。

  三、备查文件

  1、八名股东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表》。

  特此公告。

  怀集登云汽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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