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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行使回购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266         证券简称:天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概述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行使回购权的议案》。同日,公司分别与刘丹及其指定的第三方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投资“)、湖北九州科投健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州科投”)签署《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增资部分所持武汉菲思特0.049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0.0160%股权转让给刘丹,转让价格约373.48万元(若刘丹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将1.4864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0.4778%股权转让给民生证券,转让价格为500.00万元;将2.7066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0.8700%股权转让给九州科投,转让价格为870.00万元。本次交易公司合计转让武汉菲思特1.3638%股权,合计对价约1,743.68万元(若刘丹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披露的《关于对武汉菲思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行使回购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按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全部款项,合计人民币1,740.97万元,并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目前公司持有武汉菲思特5.6512%股权。

  特此公告。

  宁波天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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