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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2024-01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62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临2024-011号、临2024-012号公告)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44,701,998.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463,441.31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1,238,557.28元。截至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5,243,589,829.20元,其中股本为709,569,692.00元,资本公积为860,870,454.26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

  (一)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9,569,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993,320.90元(含税)。

  (二)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9,569,6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83,827,877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9,569,692股增加至993,397,569股。

  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分红金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现就2023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说明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以及发展前景等因素前提下提出的,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利润分配政策等因素相匹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 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临2024-011号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 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详见公司2024年3月28日临2024-012号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在保证公司持续发展经营的前提下给予了全体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公司代码:600168                 公司简称:武汉控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9,569,6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3,993,320.90元(含税)。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709,569,69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83,827,877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09,569,692股增加至993,397,569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污水处理行业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演进,污水处理行业逐渐成为焦点。我国污水处理行业面临水质复杂性、处理效率不稳定等挑战,但整体发展态势稳健,提质增效与污水资源化利用已成为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目前,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主要集中于城市区域,随着国家对水环境治理的日益重视及农村污水治理政策相继出台,农村污水治理和资源化利用也将逐步成为行业重点发展方向之一。同时,将数字化、智能化应用至污水处理行业将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新的路径,持续推动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数字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将进一步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逐步形成从城市到农村,从工业到农业的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有效解决城乡污水治理问题,推动减污降碳的协同增效,为污水处理行业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

  2、水务工程建设行业

  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繁荣与城市化步伐的稳健推进,国家对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为了夯实国民经济基础,优化城市居住环境,并加强城市的综合服务能力,国家已相继推出系列旨在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的政策。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联合多部门发布了《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精准地界定了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关键任务,涵盖提高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效率、推动污水处理后的资源化应用、完善污泥的无害化及资源化处置等多个方面。根据《行动方案》,到2025年,我国的环境基础设施将实现显著的处理能力提升,具体目标包括: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00万立方米/日,新建与改造的污水收集管网总长度达到4.5万公里,再生水生产能力将新增、改建或扩建至不少于1000万立方米/日。对于水务工程施工行业而言,《行动方案》的推出意味着行业标准的提高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为了满足方案中提出的目标,水务工程施工企业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施工能力,以适应新的市场需求。水务工程建设行业可通过引入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对水务工程建设项目实时监测、智能调控和优化管理,从而有效提升项目质效。水务工程建设行业在政策推动和技术进步的双重驱动下,将不断向智能化、绿色化、高效化方向发展,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3、自来水生产行业

  自来水生产行业主要呈现地区性自然垄断特点,在传统的城镇供水市场趋于饱和的现状下,农村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市场则展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报告期内,国家发改委于2023年5月发布《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积极推进区域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并加强引调排水工程的建设,以构建一个城乡一体、互联互通的水网格。《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强调了加速推进市县水网、农村供水以及灌区现代化建设改造的重要性,农村供水、城乡供水一体化以及智慧水务建设将成为自来水生产和供应行业的重要发展方向。随着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进步,自来水生产行业将在服务范围、水质提升、运营效率等方面实现突破和创新,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水资源的需求,从而引领行业迈向更加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未来。

  4、隧道运营业务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公路隧道作为国家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进程被不断推进。近年来,我国在江、河、湖、海等水下隧道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就,不仅缩短了人们的出行时间,还有效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公路隧道已经从建设期逐渐进入运营期,标志着我国公路隧道业务正在经历由建设向运营管理的转变,特别是超过3公里的特长隧道,因其更为复杂的地质条件和更高的技术需求等特点,更是对隧道运营行业的挑战。未来,专业化隧道运营业务市场空间将逐步释放。由于隧道运营的特殊性和复杂性,越来越多的隧道将交由具备专业能力的第三方企业来运营。此外,随着智能交通系统的发展,隧道运营管理也在朝着智能化、信息化方向发展,有助于提高隧道运营的安全性和效率,推动隧道运营业务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核心业务包括污水处理、水务工程建设、自来水生产、隧道运营等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1、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充分利用自身在污水处理业务的区域优势,向武汉市中心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公司下属排水公司为武汉市主城区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是武汉市污水处理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其与武汉市政府签订的《武汉市主城区污水处理项目运营服务特许经营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排水公司自2012年4月25日起,获得30年污水处理服务特许经营权,对特许经营项目下各类城市污水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设施享有经营管理、运营维护和重置更新,在所服务区域提供合格的城市污水处理公共服务,并获得合理服务费用的特许权利。武汉市政府方作为唯一买方在特许经营期内,向排水公司采购污水处理服务并支付污水处理服务费。报告期内,南太子湖污水处理厂扩建(五期)项目已通水运行。截至报告期末,排水公司下属黄浦路厂(10万吨/日)、二郎庙厂(24万吨/日)、龙王嘴厂(40万吨/日)、汤逊湖厂(20万吨/日)、南太子湖厂(45万吨/日)、黄家湖厂(40万吨/日)、三金潭厂(50万吨/日)、落步嘴厂(12万吨/日)、北湖厂(80万吨/日)等九座污水处理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321万吨/日,相应的自管污水泵站41座、自管污水收集管网301公里。

  除排水公司外,公司积极在全国范围内拓展水务市场,通过公开市场招标的方式,先后获得以下污水处理项目:

  (1)武汉市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根据与武汉市东西湖区水务局签订的《东西湖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工程BOT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1年,已于2018年开始投产运行。

  (2)湖北省宜都城西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处理规模1万吨/日。根据与宜都市政府签订的《宜都市城西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BOT协议书》,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为29年,于2019年开始投产运行。

  (3)湖北省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处理规模为4.5万吨/日。根据与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签订的《仙桃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于2020年12月转入商业运营。

  (4)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处理规模为1.08万吨/日,根据与黄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黄梅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PPP项目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于2021年1月转入商业运营。

  (5)海南澄迈县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第一批18个村、第二批42个村),项目采用EPC+O模式,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水务环境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截止至报告期末,18村项目接收行政村15个,设计处理规模0.23万吨/日;42村项目接收行政村33个,设计处理规模0.45万吨/日。

  (6)海南澄迈镇域污水处理厂项目,由澄迈县水务局将11座镇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1.38万吨/日)委托给武汉水务环境,武汉水务环境负责上述污水处理工程的运营维护,并收取委托运营费。截止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接收并获准运营项目内的10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已接收项目规模1.3万吨/日。

  (7)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处理规模为1.36万吨/日。根据与红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的《红安县乡镇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特许经营协议》,该项目采用PPP模式,特许经营期为30年。公司于2022年收购了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红安既济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4%股权(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2年6月28日公司相关公告)。

  (8)海南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合计处理规模1.27万吨/日。根据与澄迈县水务局签订的《澄迈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项目合同》,该项目采用PPP模式,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报告期内,已完成施工总承包、设备采购、勘察、设计、监理、跟踪审计等合同的签订。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污水处理设计能力增加10.16万吨/日(含委托运营增加0.16万吨/日),达到340.92万吨/日(含委托运营1.98万吨/日)。各污水处理厂经营稳定,共处理污水101,896.60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7.29%。

  此外,公司正在推进黄家湖污水处理厂等污水设施扩建项目的实施,未来随着上述项目的陆续建成投产,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污水处理能力,提高规模效应及区域经营优势。

  2、水务工程建设业务

  公司水务工程建设业务主要通过下属子公司工程公司和武汉水务环境开展。工程公司集给水处理、污水处理、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安装、消防设施、市政建筑、工程机械施工等经营业务为一体,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叁级等专业资质,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GB/T50430-201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四标一体”认证证书。工程公司集用户工程施工、专业大型管道施工、大型场站施工以及水行业智能化系统设计、施工和运维服务为一体,已逐步成长为武汉市水务建设工程领域的排头兵。武汉水务环境作为公司高新科技企业,在污水处理工艺和净水设备方面拥有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专利32项,与工程公司形成在水务施工建设业务领域差异化协同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水务工程板块收入85,291.44万元。

  3、自来水生产业务

  公司自来水业务产品为市政自来水,经营区域在武汉市汉口地区。下属宗关水厂、白鹤嘴水厂总设计处理能力为130万吨/日,能够有效地满足服务区域内社会用水需求,居于区域主导地位,根据公司与市水务集团公司签署的《自来水代销合同》,公司将生产的自来水通过市水务集团公司的供水管网资源进行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两水厂实现供水量30,994.89万吨,较上年同比减少1.03%。

  4、隧道运营业务

  公司控股的长江隧道公司是武汉长江隧道的投资、建设和运营主体,是武汉市大型隧道投资、建设和运营单位。武汉长江隧道目前是武汉市中心城区的重要长江过江通道之一,对缓解武汉市过江交通的拥挤状态发挥了重要作用。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武汉市停止征收“九桥一隧一路”车辆通行费,但未明确自2018年起长江隧道公司原有营运模式及盈利机制是否调整,该事项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暂无法判断。(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17年9月14日公司相关公告)

  报告期内,长江隧道公司继续将对外拓展作为公司重要的发展战略。2023年3月,长江隧道公司中标襄阳市东西轴线道路工程鱼梁洲段PPP项目运营专项管理咨询服务项目,为襄阳鱼梁洲隧道提供运营管理团队策划、运营人员培训,开通保障、年度运维费用测算、政府职能部门协调等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子公司排水公司所属二郎庙厂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已由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收回,并已于2023年6月26日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书》,土地收回补偿费总额为人民币55,570.98万元整。(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23年6月28日公司相关公告)

  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变更的议案》,同意控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2013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有关同业竞争承诺事项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承诺具体如下: “自本次承诺变更事项获得武汉控股股东大会批准后5年内,在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提高并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的情况下,武汉控股有权按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等业务资产,从而实现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的整体上市,以彻底解决水务集团与武汉控股之间的同业竞争;届时如水务集团自来水业务资产盈利能力仍不具备注入上市公司条件,水务集团承诺于本次承诺到期前由水务集团或其下属企业回购宗关、白鹤嘴水厂资产”。(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年7月18日、2023年8月3日公司相关公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日常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12月29日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自来水代销合同》,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原《自来水代销合同》至2024年12月31日(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9日公司相关公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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