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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证券简称: 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 002367              公告编号:2024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4年4月11日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

  一、网上业绩说明会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朱琳昊先生,独立董事刘向宁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沈舟群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吴贤女士

  二、投资者参与方式

  1、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现就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17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在确保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授权额度: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授权内的理财产品的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3、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自有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4、投资品种

  为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中低风险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全部为其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实施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情况在该额度内组织实施委托理财具体事宜。

  二、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主营业务产生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1、投资风险

  (1)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情况适时适量介入资金,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在“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下开展委托理财活动;

  (2)履行完毕审批程序后,公司将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的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3)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事项的监督部门,负责对理财所涉及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对理财事项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或抽查,对理财的品种、时限、额度及授权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出具相应意见,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6)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过去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已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同意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和额度有效期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提高现金管理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2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为进一步盘活现有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以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

  2、为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提高效率,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根据市场行情择机办理出售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办理过户手续等。

  3、本次部分不动产出售暂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纳入公司出售盘活资产计划的部分不动产情况:

  单位:万元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数据,以上不动产合计账面净值2,284.7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0.66%。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出售定价政策和依据参考市场行情或评估值进行定价,将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处置价格以实际成交价为准,交易对方存在不确定性,尚不确定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进行披露。

  四、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与公司经营改革相关,以达到盘活资产,处置部分低效资产,回笼现金,提高资金利用率为目的。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属于正常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前述资产的具体出售进程、完成时间尚不可控,预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最终影响结果将根据实际出售情况以审计确认后结果为准。

  本次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因部分不动产采取通过地方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出售,根据相应要求,拟将本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1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事项

  基于为公司“顶层设计”层面注入活力和竞争力及到龄退休原因,促进公司“新老交替、接力发展”,打造年轻化、创新型管理团队的战略安排,王友林先生已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职务,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友林先生是公司创始人和实际控制人。自公司成立以来至2024年3月,长期历任公司董事长、总裁、法定代表人职务,始终秉持艰苦奋斗精神,筚路蓝缕创业,理想坚定,格局远阔,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紧抓时代机遇,创变开拓,推动公司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管理体系、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体系、数字化及智能制造、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不断打破外资品牌垄断,带领公司从民营电扶梯配件加工厂发展成为电梯整机行业民族品牌首家上市公司、全球电梯行业TOP10企业,为公司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卓越贡献;围绕电梯行业新形势,王友林先生前瞻性地推动公司变革、战略管理、运营体系建设及组织和流程优化,稳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交付、服务体系及快速响应的中、后台系统,打造公司奋斗者、贡献者文化,全力营造全员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氛围,为公司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鉴于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杰出功勋,以及王友林先生拥有的丰富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资本运作经验,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继续聘任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保持一致。

  公司董事会同意向王友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发放职务津贴50万元/年(税前)。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因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向王友林先生发放职务津贴构成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名誉董事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经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王友林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与妻子朱美娟女士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票375,871,306股,合计持股比例47.11%;公司董事长、总裁朱琳昊先生及董事、副总裁朱琳懿女士分别系王友林先生、朱美娟女士的子、女;除此之外,王友林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职务津贴,遵循公允、客观、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第六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的相关规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与对公司的影响

  王友林先生在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名誉董事长期间,将协同新任董事长朱琳昊先生共同领导公司在战略投资方面的工作;在公司企业文化传承与发展、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协调;在公司产业趋势研判、发展战略规划、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承当,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今,除在公司领取薪酬12.90万元外,公司未与王友林先生本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聘请王友林先生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津贴,系参照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聘请王友林先生担任公司名誉董事长的津贴为50万元/年,系参照《第六届董事、监事职务津贴方案》标准制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交易双方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宜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友林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19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审字(2024)00685号],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5,098,208.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

  结合公司的盈利状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2月29日的总股本798,786,187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040,731股后的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797,745,4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79,210,909.6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76.48%。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部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部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2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自主行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各激励对象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共计行权779,010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798,002,177股变更为798,781,187股,注册资本由798,002,177元变更为798,781,187元。

  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除以上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保持不变,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11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长、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王友林先生辞去董事长、战略决策委员会职务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友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友林先生因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及战略安排,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本次辞职后,王友林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协助领导公司在战略投资方面的工作,并根据其丰富的行业经验、企业管理经验,为公司的长期战略和发展献策献力。

  王友林先生是公司创始人,长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筚路蓝缕创业,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带领公司奋发开拓,紧抓时代发展机遇,从民营配件加工厂成长为全球电梯行业TOP10企业,为公司发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重大贡献。

  王友林先生高瞻远瞩、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围绕企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自主创新,持续以稳定的研发投入致力于核心部件开发、产品平台建设,建立了完善技术和产品平台以及场景化解决方案能力,不断打破外资品牌垄断;在王友林先生的带领下,公司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司管理体系、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及售后服务体系、数字化及智能制造、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等。围绕电梯行业新形势,前瞻性的推动公司变革、战略管理和运营体系建设、组织和流程优化,逐步建立“以客户为中心”的产品、交付、服务体系及快速响应的中、后台系统,打造公司奋斗者文化和营造全员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氛围。王友林先生在公司战略发展、经营管理、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王友林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由衷敬意!

  二、选举朱琳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行,基于公司战略安排及经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事朱琳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朱琳昊先生因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将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战略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的要求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法人章变更等工商登记备案事项。朱琳昊先生(简历附后)。

  三、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长发生变更,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条例等的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进行了调整:

  1、由董事长朱琳昊先生接替原董事长王友林先生任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并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由董事王友林先生接替董事、副总经理朱琳懿女士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朱琳懿女士不再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其他委员保持不变。

  4、调整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将如下:

  

  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朱琳昊先生简历

  朱琳昊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双学位,工程师。2015年至今服务于公司,历任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电梯事业部总经理、扶梯事业部总经理、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代理总裁。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共苏州市吴江区十四届党代会代表、苏州市吴江区十七届人大代表、共青团苏州市吴江区委副书记(兼),获苏州市“三新四创”好青年、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琳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友林先生与朱琳昊先生为父子关系;朱琳懿女士、朱琳昊先生为姐弟关系;朱琳昊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朱琳昊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16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情况概述

  1、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2、合作银行

  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及具体合作条件选择合适的商业银行作为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业务服务能力等因素最终确定。

  3、业务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所有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可根据需要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及其他合理方式。具体形式及金额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具体确定及办理,但不得超过票据池业务额度。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在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提高,公司在收取账款过程中,由于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不断增加,持有及应付账款由商业汇票支付的需求相应增加,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推动商业汇票结算业务的实施。

  1、收到票据后,公司可通过票据池业务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公司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2、公司可利用票据池尚未到期的存量有价票证资产作质押,开具不超过质押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有价票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有利于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3、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筹管理,减少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提高资金利用率,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三、票据池业务的风险与风险控制

  1、流动性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票据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票据池项下质押票据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及子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商业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可通过用新收票据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可控。

  2、业务模式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以进入票据池的票据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商业汇票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等经营发生的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导致合作银行要求公司及子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票据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公司新收票据入池,保证入池的票据的安全和流动性。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2、具体票据池业务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票据池业务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为票据池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票据池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票据池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票据池业务,能够提高公司票据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资金占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18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的原因及概况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经营计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为满足日常经营及业务拓展需要,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各银行(包括但不限于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信用品种。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事宜。

  二、授信额度概况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各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4亿元,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242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天衡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总体信息

  (1)机构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4)首席合伙人:郭澳

  (5)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6)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6号1907室

  (7)经营范围: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绩效评价服务;财务咨询;税务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历史沿革: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始建于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9)业务资质: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10)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11)职业风险基金计提: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

  (12)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13)能否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能

  (二)人员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419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22人。

  (三)业务规模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90家上市公司提供2022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8,123.04万元,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客户主要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00万元。

  (五)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涉及2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8次(涉及15人)。

  (六)项目组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金炜自2007年加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8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0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康力电梯、祥鑫科技、绿的谐波、金沃股份、哈工智能等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庆武自2016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祥鑫科技等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负责人吴国祥自1997年加入该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2001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自2024年起担任该所质控负责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相关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七)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2022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15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新的审计准则,实施了风险导向审计,对重要审计领域的确定、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均符合专业要求;审计程序的选用恰当、合规,审计证据充分、适当,审计工作底稿要素完整;审计总结内容完整和充分,关注了公司重大事项,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了披露,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意见真实合法、依据充分。

  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经审查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证券代码:002367              公告编号:202413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内审负责人离任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朱玲花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朱玲花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相关规定,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朱玲花女士担任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和内部审计工作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内审负责人情况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陈建春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陈建春先生简历

  陈建春,男,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历任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财经中心副部长、财经中心部长、财经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审计与监察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建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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