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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

  ● 转增比例: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

  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71,844,830.00元,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1,593,578.57元。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4,120,140股,此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341,540.4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0.02%。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94,120,140股,合计拟转增77,648,056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271,768,196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金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是基于行业发展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的综合考虑,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已发展成为国内最具产业化规模的金属增材制造企业,业务覆盖金属增材制造全产业链,产品及服务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工业机械、能源动力、科研院所、医疗研究、汽车制造、船舶制造及电子工业等领域,尤其在航空航天领域,公司金属3D打印定制化产品在国内航空航天增材制造金属零部件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随着市场参与者的增多,竞争变得更加激烈,在此情况下,公司需要投入充足的研发力量布局产业,开拓市场,以保障公司技术领先性并获得持久发展。

  (二)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围绕金属增材制造产业链,开展金属3D打印设备、金属3D打印定制化产品及金属3D打印原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同时亦向客户提供金属3D打印工艺设计开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金属增材制造与再制造技术全套解决方案。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即为公司的盈利来源。目前公司正处于成长阶段,考虑公司目前的生产项目规划及发展战略,公司将留存足额资金以满足研发投入、项目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健康发展、平稳运营提供保障。

  (三) 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32,387,091.2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4%;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93,578.57元。公司发展稳定,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公司金属增材制造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项目(B地块)已于2022年7月开工建设,2024年3月15日举行了该项目C地块和D地块的开工仪式。针对国内外增材制造产品市场需求及公司产业发展需要,计划总投资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购置土地约220亩,建设金属增材制造装备车间、增材智造产业综合创新中心以及相关厂房及生活配套等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米,配套测试试验验证平台、集成装配平台、检测仪器等设备仪器,建设全类型金属增材制造装备生产线等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金属增材制造装备年生产能力大幅提升,建设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金属3D打印全产业链服务企业。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规模资金。

  (四)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经营与长期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本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五)上市公司及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2023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用于研发投入、生产经营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相关收益水平受宏观经济形势、资产质量变动、资产利率水平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经营情况、现金流等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4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9日(星期二) 上午 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9日(星期五) 至04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IR@xa-blt.com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3月28日发布公司2023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04月09日 上午 10:00-11:00举行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04月09日 上午 10:00-11: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薛蕾先生

  董事会秘书:崔静姝女士

  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梁可晶女士

  独立董事: 徐亚东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04月09日 上午 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03月29日(星期五) 至04月08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xa-blt.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9-88485673-8055

  邮箱: IR@xa-blt.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17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23年3月17日通过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宫蒲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到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

  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3年度公司运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3年持续健全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运行总体良好,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反映了内控体系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进一步提高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150,000.00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19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70号”文《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010*10000 \# “#,##0“ 2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0,280.20*10000 \# “#,##0.00“ 66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60,000,000.00-61330799.39 \# “#,##0.00“ 598,669,200.6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9年7月16日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9XAA30335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发行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11.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195.56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007,395,915.9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2月5日已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23XAAA3B01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4,156,150.43元。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为84,326,522.59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650,943.38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 879,290.66元,支付募集资金项目进度38,299,393.8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9年7月16日,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有效执行,不存在问题。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目前正在有效执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如下: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再融资募集资金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3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4,326,522.59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650,943.38元(不含增值税),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XYZH/2023XAAA3F0048号)。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326,522.5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0,943.38元(不含增值税)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3年公司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本公司2023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铂力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铂力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铂力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证券对铂力特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表1:

  首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 随着公司的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已超出原计划投资金额,超出原计划投资的部分,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结构性存款利息收入、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支付剩余款项。

  附表2:

  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0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亦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7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44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6日出具的《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XYZH/2023XAAA3B0103),经审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32,048,107股,每股发行价格94.5元;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02,854.61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2,115.02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00,739.59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在不超过150,000.00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效益,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拟在不超过150,000.00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决策权及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事宜,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负责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在不超过150,000.00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拟在不超过150,000.00人民币万元(含本数)的现金管理额度上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议案内容和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中信建投对公司实施本次使用增加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1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薛永东先生,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孙彤女士,199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苏波先生,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考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 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资格要求。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2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简要内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302.40万元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截止2024年3月27日,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302.40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股东折生阳控制的公司,上述关系构成关联关系。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1、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股东折生阳系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5.1 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2、与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3、与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控制的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4、与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关系说明

  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控制的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5.1第(十五)项有关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加工合同及技术服务、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外协服务合同等金额累计约302.40万元。前述交易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中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7.2.7条中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按照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系双方在综合考量各自真实成本、合理收益及外部市场现状的基础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的,与公司向其他市场主体提供/采购同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向关联方销售/采购金额较小,销售/采购价格本着自愿、公平、公允的原则制定,关联采购及关联销售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1

  (1)主体: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甲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加工合同及厂房租赁合同金额累计:约128.09万元

  (3)支付方式: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2

  (1)主体: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甲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销售合同:2.26万

  (3)支付方式:支付50%预付款,验收合格且开具发票后全额付款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主体:

  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采购合同金额累计:2.89万元

  (3)支付方式: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主体:

  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甲方)、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2)采购合同金额累计:0.65万元

  (3)支付方式: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主体: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2)外协服务加工合同金额累计:168.5万元

  (3)支付方式:全额支付

  (4)生效时间: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5)违约责任:逾期交付或逾期支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折生阳先生控制的企业,资信情况良好,具有履约能力。公司已就上述关联交易签署了相应合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没有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交易的决策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本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均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折生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薛蕾先生回避表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与陕西华秦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华秦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华秦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华秦航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各项合同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诚实信用、公开、公平的原则。该等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各项合同的实施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保荐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 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为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 相关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88333         证券简称:铂力特         公告编号:2024-023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2日   15点30分

  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22日

  至2024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 年 4 月18日 9:00-17:00

  (二)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 1000 号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附件 1)、法人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持股凭证至公司办理登记;3、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邮件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4年 4月18日下午 17:00,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及联系电话,邮件主题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发送至IR@xa-blt.com,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4、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

  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上林苑七路1000号

  联系电话:029-88485673-8055

  电子邮箱:IR@xa-blt.com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西安铂力特增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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