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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决策和监督机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回报投资者,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删除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在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同意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经办人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等相关报备登记事宜。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修订情况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因新增部分条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原各条款序号的变动按照修订内容相应调整。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37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苏公W[2024]A136),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71,380.83元,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607,576,800.92元;母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净利润为-22,488,276.35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52,387,379.62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1、《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如下: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并且考虑到公司战略转型及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确保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必要的、充足的资金,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现状及未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合理安排。公司对截至2023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用于公司加快新产业的孵化,引入优质资产,以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符合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股东长远利益、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39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和资源配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时科技”)拟与香港金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金名”)签署《关于转让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意向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意向协议》”),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出售给香港金名新设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名”,最终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金时印务的评估值为29,850.31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标的公司股权,金时印务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香港金名由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海坚先生100%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香港金名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名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香港金名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香港金名概况

  

  2、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港元)

  

  3、关联关系说明

  香港金名由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海坚先生100%持有,香港金名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香港金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1、四川金名概况

  

  2、四川金名是香港金名新设全资子公司,香港金名由公司实控人、董事长李海坚先生100%持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香港金名及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金名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概况

  

  金时印务成立于2008年12月,主要从事烟标印刷业务,金时印务已于2023年3月实施了停产,停产后相关库存产品、原材料、设备以及人员等已逐步进行了处置。

  2、股权结构

  

  3、标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元)

  

  4、评估情况:

  公司已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选取资产基础法估值为最终结果,对上述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金时印务在评估基准日经审计后的总资产价值23,293.01万元,总负债428.68万元,净资产22,864.33万元。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总资产价值32,607.65万元,总负债2,757.34万元,净资产为29,850.31万元,净资产增值6,985.98万元,增值率30.55%。

  5、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该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形。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存在一项涉诉事项,案情尚在审理中。除前述事项外,标的公司不涉及其他重大争议、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6、公司不存在为标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其理财,以及其他标的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也不会存在以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形式变相为标的公司或其他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情形。

  7、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金时印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双方为了公平合理、定价公允,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要求的第三方中企华中天对标的公司进行了评估。根据中企华中天出具的《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编号:苏中资评报字(2024)第S003号),选取资产基础法为评估方法,金时印务在评估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29,850.31万元,经由双方协商最终确定交易价格为30,000万元。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股权出让方):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股权受让方):香港金名有限公司

  (二) 股权转让和转让价格

  1、甲方同意以现金方式向乙方新设子公司转让甲方持有的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时印务”或“标的公司”)100%的股权。

  2、双方确认,乙方正在办理设立乙方新设子公司的相关程序,乙方新设子公司名称暂定为四川金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待乙方新设子公司设立后,甲方将与乙方新设子公司另行签署正式股权转让协议,但股权转让的转让价格、价款支付、交割等具体条款应当与本协议一致(详见附件一)。

  3、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中天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2023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9,850.31】万元。参考评估值,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确定为【30,000】万元。

  (三) 转让价款的支付

  1、双方同意,本次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款均以现金方式支付,具体支付安排如下:

  2、自甲方与乙方新设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向甲方支付【6,000】万元;

  3、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向甲方支付【12,000】万元;

  4、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于【2024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剩余转让价款【12,000】万元。

  5、甲方应提前书面告知甲方其收取转让价款的指定银行账户信息。

  6、资产交割日为标的资产过户至乙方新设子公司名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

  (四) 标的资产的交割

  1、自甲方与乙方新设子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的【20】个工作日内,甲方和乙方新设子公司应当办理完毕标的资产的交割,甲方、乙方新设子公司和标的公司应当互相给予合理的、必要的配合及协助。

  2、甲方应在办理标的资产交割时向乙方新设子公司交付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凭证和资料文件。

  3、自交割日起,乙方新设子公司成为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享有与标的资产相关的一切权利、权益和利益,依法承担标的资产的债务及其相关责任和义务,甲方自交割日起对标的资产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五) 过渡期标的资产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为过渡期。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不因过渡期损益进行调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内实现的盈利或亏损由交割后的标的公司股东即乙方新设子公司享有或承担。

  (六) 标的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不得进行利润分配。交割日后,标的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全部由乙方新设子公司享有。

  (七) 债权债务的处理和人员安排等事项

  1、交割日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转移。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交割日后,标的公司其与员工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等继续有效。

  3、双方同意,本次股权转让交割后,甲方及其附属公司与乙方新设子公司或标的公司另行签署房屋租赁协议,由乙方新设子公司或标的公司向甲方及其附属公司出租办公楼及厂房使用,租赁费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计算。

  (八)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1、双方同意,本协议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满足下列所有条件时生效:

  2、甲方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3、乙方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审议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4、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和变更均应采取书面形式,本协议的修改和变更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应在本协议中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但其亦可因下列任一情形而提前终止:

  6、一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本协议的约定解除本协议;

  7、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转移或人员安置问题;与关联法人不构成同业竞争。交割完成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金时印务重新签订房屋租赁等协议。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对闲置资产进行处置,减轻上市公司负担并回笼资金,为公司战略转型及未来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从而提升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关联交易外,公司与香港金名(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00元。

  九、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名,并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郑春燕女士为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公司拟将持有的子公司金时印务100%股权出售给香港金名,转让价格为30,000万元,上述关联交易行为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是因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需要而发生,本次交易价格是公司与香港金名按照标的经审计评估后的价格协商确定的,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出售,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符合公司与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3、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4、香港金名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36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等相关工作,聘期为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年度审计费用相关事宜。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3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2人。

  (7)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钢

  199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张家港行(002839)、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乃静

  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飞力达(300240)、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付敏敏

  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有法尔胜(000890),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并对其2023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公司就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了解公证天业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证天业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5、生效日期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4-043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金时,股票代码:002951)交易价格于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6日、2024年3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0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关于拟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均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向关联方香港金名有限公司出售子公司四川金时印务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筹划以自筹资金收购青岛展诚科技有限公司控制权事项尚未正式签署任何交易协议及意向性协议,上述交易均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7.14万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2,986.32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财务指标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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