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3月13日和3月20日以书面形式提交全体监事。
2. 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2702会议室现场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4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4人。
4.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时伟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与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 审议通过《关于批准〈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724,570,116.68元(依据中国会计准则),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366,650,552.54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公司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936,665,055.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5,480,195,812.00元。公司拟以公司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4元(含税),共计派发人民币4,746,869,443.40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持经营稳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方案。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摘要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11)。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厘定其酬金。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13)。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审计工作实际情况厘定其酬金。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14)。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监事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召开的会议,审查了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及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等事项,全体监事出席了股东大会,监事代表对股东大会的投票结果进行监督。监事会对董事会定期会议议题均进行审阅,根据监事会职责要求,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中期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表了意见,所有需表决议案均获监事会表决通过。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内容载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四节,2023年度报告详细内容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 审议通过《关于同意申宁女士为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庞晓雯女士因工作原因向监事会请求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公司已经收到公司股东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关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推荐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申宁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简历于2024年3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公告编号2024-016)。
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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