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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1.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概述

  为保障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根据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包括新增授信及原有授信的展期或者续约。授信额度项下的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所需,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设备贷、并购贷款、票据质押、在建工程项目贷等相关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二)预计担保额度的情况

  为提高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效率,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在2024年度拟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769275273X

  2、成立时间:2005年3月28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50号一层

  4、法定代表人:李世成

  5、经营范围:生物药品制造;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其他未列明动物饲养;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基因工程疫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072826899U

  2、成立日期:2013年8月2日

  3、注册地址: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园路124号2楼

  4、法定代表人:孙旭东

  5、经营范围:医疗诊断、监护及治疗设备制造;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及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生物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6、主营业务:主要从事化学发光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7、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8、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数据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签署的担保合同为22.40亿元,为对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万泰凯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用于其本外币借款、开立信用证及保函等提供全额担保(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公司对上述借款的清偿承担连带责任。

  除上述已签署的担保合同外,公司将在具体发生担保事项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如各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担保文件。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做出的预计,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且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全面了解被担保方的经营管理情况,并在其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管理中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余额为1.9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陈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淏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陈淏,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7年至今,就职于公司,历任行政部主管等,现任行政部副经理;2021年4月至今,任公司职工监事。

  陈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有关议案。

  2、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

  2023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司“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55,35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5月10日以非交易过户的方式过户至“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63.13元/股。2023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06,070,70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729,970股后的905,340,7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转增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目前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197,490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尚在锁定期内。

  三、关于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原因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经慎重考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措施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将继续勤勉尽职,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择机出售全部股票权益,并按照自筹资金部分原始出资金额返还给持有人。为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将积极探索其他可行的激励方案,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环境和实际情况,待条件成熟择机启动新一期的员工持股计划,促进核心员工持续努力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支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办理终止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二级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就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同时,解释第17号要求:关于“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 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3、 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 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7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060,070股,总股本1,268,206,99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数为1,267,146,92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405,487,017.28元(含税),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5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5,652,559.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7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7.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2万元/月,按月领取。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王贵强、赵治纲、邢会强回避表决。

  7.2非独立董事薪酬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董事长邱子欣先生为公司发展提供战略指导及业务协同赋能等方面的定位规划,依据其工作量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定董事长邱子欣先生的董事薪酬实行年薪制,年薪固定金额为180万元。邱子欣先生薪酬方案生效前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邱子欣先生为董事且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其成为公司董事长。

  除邱子欣先生外,在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报酬按其职务领取,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邱子欣、叶祥忠、赵灵芝、王丹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际发放税前薪酬

  

  (2)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原则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础年薪、绩效薪酬两部分:年薪=基础年薪+绩效薪酬。基础年薪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参照考核情况按年度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年度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其最终年度绩效薪酬额,并提交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叶祥忠、赵灵芝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规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独立董事依法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议事程序,完善独立董事制度,提高独立董事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能力,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意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强化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加强公司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邱子欣先生、JIANG ZHIMING女士、李亚梅女士、王豫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赵治纲先生(会计专业)、邢会强先生、崔萱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经慎重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叶祥忠、赵灵芝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均已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须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3、听取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召开通知和会议材料。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庆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状况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的职务报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整体范围内银行授信的延续性和公司2024年度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2.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保障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40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提名邢庆超先生、陈存仁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任职,任期3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鉴于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制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已不能与公司当前所处的市场经济状况相匹配,若继续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激励对象意愿和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为更好的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有效调动核心员工的积极性,经慎重考虑,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二级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变化等因素,本次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就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2      证券简称:万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泰生物”)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2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投资者起诉乐视网、贾跃亭等公司董事和高管、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对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赔偿责任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自律处分 1 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邬晓磊,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万泰生物、继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质量控制复核人:陶亮,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复核过万泰生物、大族激光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慧君,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万泰生物服务,近三年主要签署过万泰生物、通宇通讯等多家上市公司年报。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本次拟安排的项目签字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拟收取财务审计费用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审计收费与上年度一致。

  上述收费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并遵循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协商确定的年度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3392                                                  公司简称:万泰生物

  北京万泰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4,992,020.46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47,679,723.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843,857,613.16元。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8,206,999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060,070股后的股数为1,267,146,929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405,487,017.28元(含税)。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5,652,559.20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共计分配利润421,139,576.48元。其中现金分红占本期利润分配的比例为100%,占公司母公司报表净利润的比例为43.64%,占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3.75 %。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C”制造业中的“C27医药制造业”,具体为生物药品制品制造行业,包括体外诊断和疫苗两个子行业。

  1、体外诊断行业

  (1)全球体外诊断行业状况

  2023年,各地医疗机构加快恢复正常诊疗秩序,诊疗复苏有望引领体外诊断行业迈入发展新阶段。从区域市场分布来看,全球体外诊断需求市场主要分布在北美、欧洲、亚太等发达经济体国家或地区,上述主要发达国家或地区的医疗服务体系较为完善,体外诊断市场进入相对稳定的成熟阶段,增长趋势放缓,市场规模呈平稳发展的态势。而以中国、印度、拉美等为代表的新兴市场虽然目前市场份额占比相对较小,但由于人口基数大、经济增速快以及老龄化程度逐渐提高,且伴随政府医疗保障投入和人均医疗消费支出持续增长的趋势,体外诊断市场规模处于高速增长期,有望成为全球体外诊断市场发展最快的区域。

  (2)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状况

  随着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人们对健康意识的日益增强,我国体外诊断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产业化程度迅速提升,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体外诊断在医疗健康领域被誉为“医生的眼睛”,是现代检验医学与临床诊疗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技术的不断升级、前沿技术应用的转化,新兴技术领域的布局和发展将成为我国IVD行业高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国内体外诊断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容。

  从细分领域来看,随着国内体外诊断技术水平的不断进步,生化诊断市场在近十年已逐渐趋于成熟,生化试剂国产化率高,仪器方面,中低速生化分析仪已基本实现进口替代,获得市场的广泛接受和认可,目前国产生化产品在高速生化分析仪板块仍有较大的空间和替代机会,将成为后续体外诊断厂商布局竞争的重要板块;与此同时,免疫诊断领域异军突起,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体外诊断市场规模最大的细分市场,且进口替代空间广阔,其中磁微粒化学发光法作为主流技术,预计在未来长时间内仍将保持其市场主导地位;分子诊断领域虽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强劲,增速迅猛,展现出了赶超的态势。展望未来,随着体外诊断技术的不断革新以及前沿科技向临床应用的深入转化,新兴技术领域的布局与发展将成为推动我国体外诊断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所在,也是国产体外诊断产品在全球体外诊断领域的产业竞争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2、疫苗行业

  自2020年以来,全球疫苗行业在全球健康危机及世界各国、各机构组织的全力投入下,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车道。随着大量的资源和人才的投入,疫苗研发技术快速迭代升级,全球疫苗生产能力逐步提高,多种重组亚单位疫苗、病毒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新型疫苗不断涌现,原料及上下游供应链进入成熟阶段,为催化新管线的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公共卫生服务投入的不断加大也提升了疫苗可及性以及群众健康消费和疾病预防意识,全球疫苗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容。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能够依靠自身的能力提供全部计划免疫疫苗的国家之一。在行业政策利好、创新型疫苗的可及性提高、疫苗技术创新及疫苗接种意识增强的推动下,我国疫苗市场的规模及其在医药市场的占比显著上升。目前,我国人用疫苗市场人均支出远低于发达国家,这也预示着我国人用疫苗市场蕴含着庞大的发展机遇。群众在关注疫苗品质的同时,也注重性价比和接种便捷性,随着我国创新疫苗研发实力增强,市场存在较大的国产替代空间。

  随着2023年5月WHO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新冠时期疫苗企业的管线布局、市场拓展、业务预期等都将回归到市场规模升级后的增长曲线,行业中的市场分层、新技术小型生物技术公司等,也将逐渐整合升级。从产品技术角度来看,我国疫苗行业的创新研发呈现出品种升级、新品种突破、新技术平台发展三大趋势,研发进度已处于国际领先地位。以呼吸道领域为例,国产疫苗研发竞争进入白热化的阶段,技术创新以及高价研发成趋势。此外,国内企业也在加速研发包括带状疱疹疫苗在内的重磅单品。以重组亚单位疫苗、病毒载体疫苗和核酸疫苗为代表的第三代疫苗技术在新冠疫苗上的成功应用加速了国内创新技术平台的升级,促进了多种重磅和高挑战新品种的布局。

  公司紧紧围绕以危害人类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与重大疾病所需的疫苗及诊断试剂发展为主业,致力于为健康中国的建设添砖加瓦,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突破多种工艺技术瓶颈,努力提升公司的研发能力和品牌影响力,确保公司高速、高质发展。公司的主要产品从大类上分为体外诊断产品及疫苗产品两类。

  公司的体外诊断试剂主要包括酶联免疫诊断试剂、胶体金诊断试剂、生化诊断试剂、化学发光诊断试剂、核酸诊断试剂、临床检验质控品、标准物质等,主要用于人体血清、血浆、尿液等体液样本的检测以获取相关临床诊断信息。

  体外诊断仪器涵盖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干式荧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核酸提纯、全自动微流控核酸分析仪、全自动高速生化分析仪、实时荧光PCR分析系统及全自动智慧化检测系统等产品;高端体外诊断产品的持续革新,使得万泰诊断产品矩阵日臻完善,标志着公司全面迈进以创新为引领的全新发展阶段。

  公司的疫苗主要包括戊肝疫苗、二价HPV疫苗和鼻喷新冠疫苗,在研管线包括九价HPV疫苗、20价肺炎疫苗、重组带状疱疹病毒疫苗、重组三价轮状病毒亚单位疫苗、重组呼吸道合胞病毒疫苗、第三代HPV疫苗等新型基因工程疫苗以及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新型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VZV-7D)、四价肠道病毒灭活疫苗和鼻喷三价流感减毒活疫苗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收入551,078.2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118,518.87万元下降50.73%;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24,767.97万元,比上年同期的473,579.52万元下降73.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7,822.07万元,比上年同期451,439.35万元下降76.12%,基本每股收益0.99元,比上年同期3.79元下降73.88%。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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