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39 证券简称:成大生物 公告编号: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3月28日,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次
回购股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的比例为0.03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7.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7,547.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2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4)。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二次回购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16,450,000股的比例为0.038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27.70元/股,最低价为27.5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97,547.7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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