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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0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韬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独立董事将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527,562.99元,2023年整体盈利。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O票,关联董事吕健美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预计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现就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包括年终奖金)确认如下:

  

  为利于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包括年终奖金)制定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O票,关联董事黄韬、黄梅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3年末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11,861.86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环境、社会及治理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针对六一八和双十一期间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4年共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购买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提名韩雯斐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变更如下:

  

  上述调整自韩雯斐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董事后生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十)《关于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O票,关联董事李鹏回避表决)

  为利于强化董事勤勉尽责,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现拟调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在任期内的薪酬方案:对非独立董事李鹏,公司每年给予固定津贴人民币10万元/年(含税)。调整后的薪酬/津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其他非独立董事薪酬/津贴本次不做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O票,独立董事谢乐、张雯瑛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O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提议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会议召开的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下午13:30;会议地点为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

  韩雯斐,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阿里巴巴天猫市场部整合营销总监/天猫品牌部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任阿里妈妈市场部总经理/全媒体运营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淘天集团市场部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淘天快消事业部总经理。截至目前,韩雯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韩雯斐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0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CEO办公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527,562.99元,2023年整体盈利。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和短期经营实际,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关联交易予以确认的议案》

  确认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公允反映资产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2023年末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应收款项等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合计11,861.86万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针对六一八和双十一期间运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拟于2024年共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4年度公司拟以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购买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合格的金融机构的短期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公司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1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0.05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7,806,592.6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派发红利。截至2024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00,458,500股,以此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预计共派现金红利人民币20,022,925.00元,占2023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7.81%,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3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的概述

  (一)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人丽妆”)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包括公司持有的基金投资及其他股权投资两部分。

  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经确认,公司对于上述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共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75,327.69元,相应增加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6,775,327.69元。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收益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2023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丽人丽妆对于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价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并根据评估和分析结果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投资收益。

  具体确认金额汇总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对于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确认了4,595,790.90元的投资收益。

  二、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公司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6,775,327.69元,投资收益4,595,790.90元,合计11,371,118.59元。占2023年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8.51%。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种类: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金额以测算生效中的理财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为准,不以发生额重复计算。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为充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基于公司资金集中管控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流动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提高自有闲置流动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闲置成本,获得投资收益。

  (二)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产品基本要求: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券商、银行理财子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净值型产品、不超过36个月期可转让大额存单等。

  (四)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流动资金。

  (五)授权事项:授权相关部门办理预计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金融机构及合格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购买金额及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并由经营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通过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避免理财产品政策性、操作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

  2、公司通过与银行等合格金融机构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委托理财执行时,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告格式》及其他相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实际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资金投向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分析等。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合格的金融机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两年经审计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临时闲置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投资收益。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余额)的闲置资金进行短期理财,占最近一年经审计期末货币资金的比例为41.13%。公司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通过购买短期理财产品,取得一定理财收益,从而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带来不利影响。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具体以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主要风险包括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6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人丽妆”或“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吕健美女士的辞职报告,因正常工作调动,吕健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吕健美女士将不再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吕健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在到达董事会后即时生效。

  吕健美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吕健美女士任职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鉴于吕健美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灏月”)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韩雯斐女士(简历后附)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调整后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为:黄韬先生(召集人)、张雯瑛女士、韩雯斐女士。

  上述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韩雯斐女士简历:

  韩雯斐,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20年4月任阿里巴巴天猫市场部整合营销总监/天猫品牌部经理;2020年5月至2022年1月任阿里妈妈市场部总经理/全媒体运营总经理;2022年1月至2024年1月任淘天集团市场部总经理;2024年1月至今任淘天快消事业部总经理。韩雯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韩雯斐女士系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杭州灏月向公司推荐的董事,除在阿里巴巴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任职之外,未在其他公司担任职务。韩雯斐女士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情形。

  

  证券代码:605136    证券简称:丽人丽妆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0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2号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0日

  至2024年5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外,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3年3月2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灏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含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法人以外的其他组织为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书格式请参见附件1: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用信函或邮件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下午 16:00 前送达,信函或邮件登记需附上述1、2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或信函上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番禺路876号2楼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为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壹、杨宇静

  联系电话:021-64663911

  联系邮箱:shlrlz@lrlz.com

  特此公告。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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