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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部分股份获得 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797        证券简称:钢研纳克         公告编号:2024-0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8日,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钢研”)发来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下发的《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所持部分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110号),国务院国资委同意中国钢研将所持本公司15,327,000股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给国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投资”)持有。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中国钢研持有公司231,359,631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60.38%;国新投资持有公司18,852,37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4.92%。本次股份转让未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也未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中国钢研与国新投资于2023年12月22日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关于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于上述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正式生效。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协议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关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的详细信息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本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媒体和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钢研纳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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